• 640502010/2019-00005
  • 卫沙安委办发〔2018〕111号
  • 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 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有效
  • 2018年12月25日
沙坡头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卫沙安委办发〔2018〕111号
时间:2018年12月25日 来源: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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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沙坡头区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夯实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区安委会决定自2018年12月25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区安委会下发的《关于开展“三项集中行动”切实做好岁末年底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卫沙安委发〔2018〕9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为重点,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二、开展时间

2018年12月25日-2019年2月20日。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是开展煤矿和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加强对我区煤矿和非煤矿山巡查,杜绝偷采盗采现象发生。督查各停产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做好停产期间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对生产设备、运输车辆等进行检修;加强对火工用品的安全管理、剩余的火工品进行彻底清缴;加强用火、用电、用煤等管理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停产、隐患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分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沙坡头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大抓60天、确保无事故”攻坚行动,督促企业加强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全过程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检查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关键部位防火、防爆、防冻、防泄漏、防中毒等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相关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重点场所和部位安全防护工作的落实情况;要严格执行检维修及动火、装卸、受限空间作业、化工装置试生产等标准规范,落实温度、压力、液位等参数控制,加强泄压排放、防火防爆、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有毒和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安全连锁等装置的运行管理,强化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严防危化企业发生事故。

责任单位: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是开展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检查。要严肃查处违规生产、无证经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对烟花爆竹零售单位,主要检查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相关规定,经营证照是否齐全;市区各专营店是否按要求关门停业,是否有私自售卖烟花爆竹行为;是否存在超量存放现象;产品来源是否合法、销售种类是否符合规定;货物摆放是否规范;现场是否配备必需的消防器材;是否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零售烟花爆竹点是否存在“上店下宅”“前店后宅”和连片经营烟花爆竹现象。

责任单位: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是开展冶金领域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冶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是否落实;企业从业人员是否实行全员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煤气作业人员等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和排查制度;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以及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以及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蓄水池周边是否加装防护栏;检修作业是否制定专项方案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有无严格落实审批制度以及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有关记录是否齐全。

责任单位: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五是开展道路交通领域专项检查。以防范应对雨雪、大风等灾害性天气为重点,加强路面通行秩序管控,深刻吸取重庆万州区、甘肃兰州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加强农村道路管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农用车辆、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渣土车、农村“五小”车辆安全监管,强化路面检查管控。开展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农村道路、桥梁、涵洞、高边坡等场所安全监管,消除道路交通漏水、结冰等安全隐患,严防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区建设交通局、农牧林业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是开展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检查。严格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安全责任制和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严厉打击赶工期、抢进度行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排查所辖区域、所属行业项目建设施工情况,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冬季停工的监督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因工地停工造成冰灾、火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各建筑工地停工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停工期间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工地安全。遇有恶劣天气,按照市、区政府统一要求采取应急措施,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排除脚手架、起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临时板房等事故隐患;做好防火、防冻和监控工作;起重设备的吊钩和吊篮要降落至地面,对起重设备要进行维护保养。加强对留守人员和滞留人员安全管理,同时加强防火、防触电和防中毒等管理。各停工建筑施工现场要做到料净场清,值班值宿人员要加强停工现场周边的巡视,发现问题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检查。按照《沙坡头区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卫沙安委办发〔2018〕98号)文件安排,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和公共娱乐场所及仓储、生产、住宿“三合一”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公共娱乐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营业期间动火施工等违法行为,落实预防措施,降低事故风险,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承办大型活动的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有关手续,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预防措施,加强安全监控,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公安部门要聚焦大型活动和节庆集会,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取消。继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督促有关场所单位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测等工作,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责任单位: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是开展停产半停产企业专项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多的实际,对所管辖区和行业领域内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建立停产、半停产企业统计台账;强化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并落实针对停产企业的巡查、监控、管理长效机制;要对停产企业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停产、半停产企业加强对现场物料、设备以及留守人员的安全管理,及时将危险性的生产原料、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进行分类清理,科学处置,确保危险物品处置全过程的安全;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的停产方案,落实安全措施,明确留守人员,加强停产期间的安全管理。对复产企业要认真进行安全审查,防止停产、检修、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和险情。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是开展输油气管道专项检查。要辨识与分析输油气管道潜在危险和有害因素,制定管道保护安全技术规范和防腐、防泄漏技术措施;要健全监护制度,加强检测维修,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排除隐患;对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管道,要及时更新、改造或停止使用。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是开展冬季乡村旅游专项检查。切实提高乡村旅游景点安全意识,加强冬季旅游安全管理,制订完善应急预案,集中开展冬季乡村旅游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强化旅游安全保障。认真排查各旅游景点是否停业,并重点排除景区坍塌、危石的潜在风险和景区道路交通、消防、索桥、缆车、游乐设施设备的安
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防雪、防火、防冻、防坍塌等措施到位,保障游客安全。

责任单位: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制定节日期间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人员、时间、范围、内容及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造册、督促整改、跟踪落实,确保本次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切实消除隐患。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隐患排查排除工作力度,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当场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加强值班值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两节期间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要积极发挥预报员作用,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于12月31日前向区安委办报送实施方案,于2019年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区安委办联系人:王杰;联系电话:8806331(传真);

电子邮箱:wangjie696@163.com



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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