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卫市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万新恒市长安全生产工作批示的通知》的通知
卫沙安委办发〔2018〕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中卫市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万新恒市长安全生产工作批示的通知》(卫安办发〔2018〕5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万市长批示精神做好相关工作。
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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