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10/2018-20669
  • 卫沙安委办发〔2018〕41号
  • 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 沙坡头区安委会办公室
  • 有效
  • 2018年04月27日
沙坡头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政府领导批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卫沙安委办发〔2018〕41号
时间:2018年04月27日 来源: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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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主席咸辉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7号)上的批示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抓好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确保我区“五一”节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于55日前书面报区安委办。

 

 

   附件:自治区政府领导批示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0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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