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政府领导批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卫沙安委办发〔2018〕41号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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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主席咸辉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7号)上的批示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抓好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确保我区“五一”节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于5月5日前书面报区安委办。
附件:自治区政府领导批示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0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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