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24/2024-0005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7-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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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香山乡 | 责任部门 | 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人民政府 |
一、补贴资金名称:2024年7月份特困供养人员项目
二、补贴文件依据: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16〕17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87号)。
三、申请条件:持香山乡常住户口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四、申请程序: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申请人签字确认的书面声明家庭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以及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等)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补齐所规定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审批。
五、补贴资金标准:特困供养补贴资金分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一)生活补贴:城市分散特困供养生活补贴标准为900元/月、农村分散特困供养生活补贴标准为680元/月。(二)护理补贴: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中的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130元/月。
六、补贴对象及金额:香山乡2024年7月共有16名特困供养对象符合条件,应发放6月特困供养对象补贴资金共11840元。
本期公示为期7天,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7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香山乡人民政府民生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955-7656755;通讯地址:香山乡人民政府;邮编:755000;双休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要明确镇、村、队(组)人员姓名以及不符合条件的具体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附件:1.香山乡2024年07月香山乡特困供养-分散供养发放册
2.香山乡2024年7月特困人员供养-分散供养困难生活群众救助资金放计划
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