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办(中心):
现将《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根据沙坡头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沙坡头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沙法发〔2022〕3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眼新目标,明确新要求,聚焦新任务,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先行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2年版)》为指引,立足香山乡实际,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以示范创建带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认真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效。
责任领导:吴岳山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 综治中心 综合执法办公室 乡司法所
责 任 人:耿 波 任广武 黄占帅 张彤旺
完成时限:12月底
2.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公开,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加强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
责任领导:马 飞 陈静新
责任单位:财经服务中心 民生服务中心
责 任 人:谢立翔 蒋乐乐
完成时限:12月底
3.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掌上办”,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和承诺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大力精简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
责任领导:陈静新
责任单位:民生服务中心
责 任 人:蒋乐乐
完成时限:12月底
4.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核查监管,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6月底前建立告知承诺清单,明确适用对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持续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建立设施农业发展用地保障长效机制,简化办理流程,编制办理指南,方便群众办理。乡政府审核经营主体提交的用地协议、建议方案等,符合规定的,在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不符合规定的,书面告知补充或督促纠正。
责任领导:马 飞 陈静新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民生服务中心
责 任 人:陈 喜 孙 浩 蒋乐乐
完成时限:12月底
5.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大力推进“照后减证”,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际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逐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电子印章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
责任领导:陈静新
责任单位:民生服务中心
责 任 人:蒋乐乐
完成时限:12月底
6.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方式。加强政企沟通,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依法审慎决定是否采取相关行政强制措施。对标2021年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情况开展自查,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领导:马 飞 陈静新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
责 任 人:任广武 石 岩
完成时限:12月底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机制。
责任领导:马 飞 陈静新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
责 任 人:任广武 石 岩
完成时限:12月底
8.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并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自助办理等制度。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公开政务服务评价信息,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加强政务服务热线事项处理,对涉及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及时设置、限时办结。
责任领导:陈静新
责任单位:民生服务中心
责 任 人:蒋乐乐
完成时限:12月底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9.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制度机制。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制定、修改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乡党委请示报告,确保一切重要法治建设活动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紧密结合地方发展需要和实际,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协同性,不断提高地方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责任领导:吴岳山 朱 鹏
责任单位:党建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 司法所
责 任 人:耿 波 张彤旺
完成时限:12月底
10.有效提高公众参与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重大行政决策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责任领导:吴岳山 朱 鹏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 司法所
责 任 人:耿 波 张彤旺
完成时限:12月底
11.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三统一”和有效期规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经过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分歧、法制审核、审议决定、签署、编号、公布等程序,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还应当进行风险评估。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基本要求,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强化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每年至少对1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报送备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责任领导:吴岳山 朱 鹏
责任单位:党建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 司法所
责 任 人:耿 波 张彤旺
完成时限:12月底
12.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的工作部署,对存在的与上位法不一致、超越法定权限或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责任领导:吴岳山 朱 鹏
责任单位:党建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
责 任 人:耿 波 韩 娜
完成时限:12月底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
13.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中卫市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被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要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责任领导:吴岳山 朱 鹏
责任单位:党建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
责 任 人:耿 波 韩 娜
完成时限:12月底
14.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工作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积极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必要时要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相关规定,从权限、内容、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
责任领导:吴岳山 朱 鹏
责任单位:党建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 司法所
责 任 人:耿 波 张彤旺
完成时限:12月底
15.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决策后评估。重大行政决策一经做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责任领导:吴岳山 朱 鹏
责任单位:党建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
责 任 人:耿 波 韩 娜
完成时限:12月底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6.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健全业务主管部门与乡镇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逐步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加强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建立执法监督长效机制,督促整改查处的违法行为,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方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
责任领导:马 飞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
责 任 人:任广武
完成时限:12月底
17.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中卫市沙坡头区深化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中卫市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持续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主动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做到全过程记录和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行政执法单位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原则上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和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马 飞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
责 任 人:任广武
完成时限:12月底
18.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乡综合执法办公室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1-2项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疑难案件热点执法案件抽查工作,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力。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责任领导:吴岳山 马 飞
责任单位:乡纪委 综合执法办公室
责 任 人:任广武 孙 浩
完成时限:12月底
19.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并全面执行行政执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避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责任领导:吴岳山 马 飞
责任单位:司法所 综合执法办公室
责 任 人:张彤旺 任广武
完成时限:12月底
20.推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机制,创新柔性执法方式,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免责清单制度,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手段,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制定并公布《“两轻一免”清单》。
责任领导:马 飞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
责 任 人:任广武
完成时限:12月底
21.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年内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行政执法岗位,加大法律专业人才招聘力度,并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人员考取法律职业资格。严把行政执法资格申领审核关,完成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更换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和招聘,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培训。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严格贯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罚没收入完全同与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机关的经费脱钩,与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考评脱钩。
责任领导:马 飞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
责 任 人:任广武
完成时限:12月底
(五)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22.健全行政权力监督体系。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行政违法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既避免问责不力,也避免问责泛化、简单化。
责任领导:吴岳山
责任单位:司法所 乡纪委
责 任 人:张彤旺 孙 浩
完成时限:12月底
23.加强行政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探索建立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形成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有效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机制作用。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
责任领导:朱 鹏 马 飞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 综合执法办公室 财经服务中心
责 任 人:任广武 谢立翔 耿 波
完成时限:12月底
2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动态更新。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全方位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责任领导:朱 鹏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
责 任 人:韩 娜
完成时限:12月底
25.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和规范信用约束,防止滥用信用惩戒。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重点治理。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进一步完善失信惩戒退出机制及信用修复制度,多渠道公开涉及一般、严重和特别严重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引导企业自主纠正失信行为。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政府债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
责任领导:吴岳山 陈静新
责任单位:兴仁派出所 经济发展办公室
责 任 人:余文亮 石 岩
完成时限:12月底
(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26.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依托乡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整合各项资源力量,充分运行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通过法定渠道不断解决矛盾纠纷,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报送、分析研判、分流化解、督查回访等机制,统一矛盾纠纷的受理、调解、履行、回访等环节,构建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塞上枫桥”工作品牌。实现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财政保障落实到位。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裁决与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相衔接的若干规定》,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
责任领导:吴岳山
责任单位:司法所 综治中心
责 任 人:张彤旺 黄占帅
完成时限:12月底
27.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完善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符合法定程序和时限。加强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全面运用,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执行监督机制,加大对违法和不正当行政行为的纠错监督力度,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责任领导:吴岳山
责任单位:司法所
责 任 人:张彤旺
完成时限:12月底
(七)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28.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健全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举措。注重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采取必要措施,切实保护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在突发事件处置作用需要采取必要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措施的,在应急预案中考虑不同人群特别是老年人的需要,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责任领导:马 飞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
责 任 人:任广武 石 岩
完成时限:12月底
29.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培训制度,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
责任领导:马 飞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
责 任 人:任广武 石 岩
完成时限:12月底
(八)健全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30.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推动我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把能不能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履职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吴岳山 朱 鹏 艾玉洁
责任单位:党建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 乡纪委
责 任 人:孙 浩 耿 波 杨正刚
完成时限:12月底
31.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察。把法治教育纳入政府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升培训的必训内容,加强对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着力提升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相关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开展1次领导班子成员旁听庭审活动,每年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在政府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
责任领导:吴岳山 朱 鹏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 综治中心
责 任 人:黄占帅 耿 波 韩 娜
完成时限:12月底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3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每年3月1日前乡政府向乡党委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4月1日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责任领导:吴岳山 朱 鹏
责任单位:党建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
责 任 人:耿 波 韩 娜
完成时限:12月底
33.加强社会法治宣传。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实施工作,围绕民法典实施、基层治理、社会治理现代化等,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法律解读,多措并举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持续完善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工作机制,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地。
责任领导:吴岳山 朱 鹏
责任单位:党建办公室 综治中心 乡司法所
责 任 人:张彤旺 黄占帅 耿 波 韩 娜
完成时限:12月底
34.强化督察考核评价。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建立述法评议制度。
责任领导:吴岳山 朱 鹏 艾玉洁
责任单位:党建办公室 乡纪委
责 任 人:杨正刚 孙 浩
完成时限:12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为副组长,各办(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完成日常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二)强化督查检查。强化对乡内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乡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展自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人员,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三)认真总结经验。各办(中心)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香山乡各项事业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