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24/2023-0014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9-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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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香山乡 | 责任部门 | 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人民政府 |
各村、各办(中心):
为切实做好香山乡秋冬季秸秆禁烧、禁牧工作,有效保护自然植被,防止大气污染引发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沙坡头区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安排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乡党委、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特制定本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护自然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站位,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细化禁烧措施,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强化封山育林,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环境。
二、目标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明确职责,严格监管,加强宣传,强化联动机制,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及禁牧工作落实到位,全面提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封山育林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新途径,全面实施封山育林,确保香山乡辖区“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林地里、草地里、荒山中不见羊群”,实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禁烧、封山育林工作全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奖惩措施动真格,确保辖区内不见羊只,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班。
(二)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要求强化秸秆禁烧和封山禁牧工作网格化管理,各村村书记要切实履行好本辖区禁烧、禁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禁烧、禁牧工作遍布到道路沿线、田间地头、沟渠林下等地,重点地段敏感区域要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
(三)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各村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建立村、队(组)联动的巡查制度。要在辖区内所有区域实施巡查;做到“偷牧必禁、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坚决杜绝辖区内偷牧、偷烧现象。做到节日不间断,白天配合乡综合执法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合巡回检查,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坚决遏制偷牧、焚烧秸秆现象;要设立巡查记录台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遏止偷牧、焚烧秸秆。
(四)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各村安排人员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乡综合执法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不定期联合巡察,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村进行通报。乡综合执法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合加大巡查力度,对偷牧、焚烧秸秆者责令改正,对拒不整改的,固定证据后,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移交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五)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各村要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挂横幅、微信群、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禁牧、禁烧秸秆法规和政策,广泛宣传偷牧、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切实增强群众参与禁牧、禁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禁牧、禁烧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成立香山乡打击偷牧、偷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打击整治偷牧、偷烧行动。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杜新宏 香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 田进成 香山乡副乡长
马 飞 香山乡副乡长
成 员: 黄占帅 党建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
石 岩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任广武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谢立祥 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孙 浩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文书 民生服务中心主任、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马 明 综治中心主任
陈 喜 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徐守银 农业服务中心干事
赵文娣 农业服务中心干事
刘占亮 红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国民 新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生湖 三眼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朱 江 深井村党支部书记
李子宝 景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田 升 米粮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文俊 梁水村党支部书记
李万华 黄泉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孙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耿波同志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和组织整治偷牧、秸秆焚烧行动。
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