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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香山乡河(沟)道巡查保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24/2021-0026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香山乡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香山乡人民政府

各村、各中心(办、队):

为了切实做好我乡河长制工作,进一步提高河(沟)道保洁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管理水平,全面整治河(沟)道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河(湖)沟道“水清、岸绿、沟通”干净整洁的目标,根据《沙坡头区河(湖)沟道巡查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沙坡头区镇乡巡查保洁工作考核细则》(卫沙河长办发〔201884)的有关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香山乡河(沟)道巡查保洁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李文成

副指挥长:杨子良

    成    员:陈  喜  王同德  徐守银  周  杰  王  刚  任广武  拓守旭  刘占亮  张国民  张生湖  李子宝  朱  江  王文俊  李万华  田  升

河(沟)道巡查保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河长办各村要加强对巡查保洁员的巡查督查,确保巡查保洁员的在岗巡查次数。杜绝垃圾倾倒现象发生。做到河(沟)道内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白色污染,水面上无漂浮物;两岸坡面干净整洁,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人畜粪便建筑物料柴草堆放。建立河(沟)道管理及时发现和三级联动机制。河(沟)道保洁员既是河(沟)道责任区的第一责任人,也是责任河(沟)道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发现责任区内有乱占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第一时间应进行制止改正,不能制止改正的,要提留证据并及时上报上级河长,由上级河长进行制止改正,上级河长不能制止改正的,要及时上报乡级河长(必要时报送区级河长),由乡级河长(区级河长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予以制止改正。坚决杜绝层层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现象。


附件: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河(沟)道巡查保洁员管理范围一览表.docx


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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