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24/2021-0026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3-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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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香山乡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香山乡人民政府 |
各村、各中心(办、队):
为了切实做好我乡河长制工作,进一步提高河(沟)道保洁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管理水平,全面整治河(沟)道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河(湖)沟道“水清、岸绿、沟通”干净整洁的目标,根据《沙坡头区河(湖)沟道巡查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沙坡头区镇乡巡查保洁工作考核细则》(卫沙河长办发〔2018〕84号)的有关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香山乡河(沟)道巡查保洁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李文成
副指挥长:杨子良
成 员:陈 喜 王同德 徐守银 周 杰 王 刚 任广武 拓守旭 刘占亮 张国民 张生湖 李子宝 朱 江 王文俊 李万华 田 升
河(沟)道巡查保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河长办,各村要加强对巡查保洁员的巡查督查,确保巡查保洁员的在岗巡查次数。杜绝垃圾倾倒现象发生。做到河(沟)道内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白色污染,水面上无漂浮物;两岸坡面干净整洁,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人畜粪便、建筑物料,柴草堆放。建立河(沟)道管理及时发现和三级联动机制。河(沟)道保洁员既是河(沟)道责任区的第一责任人,也是责任河(沟)道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发现责任区内有乱占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第一时间应进行制止改正,不能制止改正的,要提留证据并及时上报上级河长,由上级河长进行制止改正,上级河长不能制止改正的,要及时上报乡级河长(必要时报送区级河长),由乡级河长(区级河长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予以制止改正。坚决杜绝层层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现象。
附件: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河(沟)道巡查保洁员管理范围一览表.docx
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