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23/2021-0026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8-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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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兴仁镇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兴仁镇 |
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1年第105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居民人居环境,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兴仁镇供热站燃煤锅炉提标改造项目,结合沙坡头区兴仁镇实际,特制订如下资金使用计划。
一、 资金总额
2021年我镇申请中央财政专项扶贫项目473.5万元,用于沙坡头区兴仁镇供热站燃煤锅炉提标改造项目。
二、资金安排
拆除原有燃煤锅炉除尘器及烟囱,配置1台20吨供热锅炉,配置脱硫、脱硝、除尘、在线监测设备,新建1套锅炉废气治理环保设施和300平方米封闭式煤棚1座。
资金规模:473.5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专项资金220万,沙坡头区财政配套资金193.5万元,自筹资金60万元。
三、公示期限
2021年8月23日-2021年9月1日
四、监督电话
0955-4679231
五、通讯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