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2025年全镇强制免疫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区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兴仁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做好今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根据《沙坡头区2025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全镇动物疫病免疫现状和特点,为确保动物疫情平稳,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等强制免疫工作,规模养殖场实施程序化免疫,中小养殖户和散养户采取春、秋两季兽医社会化服务公司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70%以上。
二、免疫类型
(一)口蹄疫。所有牛、骆驼、鹿使用牛羊口蹄疫O型-A型灭活疫苗,春、秋各进行免疫一次。所有羊使用羊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春、秋各进行免疫一次。所有猪使用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春、秋各进行免疫一次。
(二)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所有鸡、鸭、鹅、鹌鹑、鸽子等人工饲养的禽类,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进行免疫,全年免疫2次。
(三)小反刍兽疫。对辖区所有羊使用小反刍兽疫疫苗进行免疫,春季集中免疫1次,新生羔羊和补栏羊只及时进行补免。
(四)布鲁氏菌病。对辖区除种羊、奶羊以外的3-5月龄羔羊在春季集中免疫结束后使用布鲁氏菌病活疫苗(M5-90△26)终身免疫1次,对新生羔羊和补栏羊只及时进行补免。肉牛使用布鲁氏菌活疫苗(A19株)疫苗对3-8月龄肉牛进行终身免疫1次。种畜场实施净化,奶牛场自行免疫,并实行备案制。
(五)炭疽。对所有肉牛使用Ⅱ号炭疽芽孢疫苗进行上半年免疫1次。
(六)狂犬病。对辖区有主犬使用狂犬病灭活疫苗进行免疫和登记,免疫密度不低于70%。
(七)包虫病。对辖区有主犬每月进行驱虫,全年驱虫12次。
三、组织实施
(一)严格执行免疫实施方案。根据各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结合兴仁镇实际,制定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春季防疫集中免疫从3月10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秋季防疫集中免疫从8月15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各村落实动物防疫工作村负总责、村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免疫质量和效果。
(二)开展消毒杀菌灭源工作。控制动物疫病及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人员进村入户免疫时,指导农户对畜禽圈舍进行一次全面的消杀,重点加强规模户、交易市场、屠宰场等重要环节的消毒工作,净化养殖流通环境。各村及时督促养殖场(户)对病死畜禽尸体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三)抓好疫情监测及管理。围绕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全面做好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羊布鲁氏菌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70%的标准。特别要掌握调入畜禽的来源,免疫状况和饲养情况,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及非洲猪瘟发病情况要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病诊断等工作,需要报告疫情的要及时上报有关疫情信息,并按照防治技术规范及时处置。
(四)推进“先打后补”。各村要进一步宣传“先打后补”,符合实施的规模养殖场(存栏生猪300头或年出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存栏100头或年出栏50头以上、羊存栏100只或年出栏100只以上、蛋鸡存2000只以上、肉鸡存栏5000只或年出栏1万只以上)自主采购强制免疫疫苗、自行申领补助资金,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畜禽数量以存栏备案登记数量和申报产地检疫出栏数量计算。疫苗补贴采取免疫后自愿申请、自愿放弃和限额补贴三种类型。凡是实行“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不提供政府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各规模养殖场于10月底前在“牧运通”提交本年度“先打后补”相关申请材料并进行资料审核,确保2025年底规模养殖场实行“先打后补”目标按时完成。
四、其他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年内动物防疫工作,镇村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制免疫工作,镇政府镇长抓全面,分管副镇长抓落实,各村、相关办(中心)协调配合,全力推进。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主动配合且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建立免疫档案记录、加施畜禽标识,畜禽调入调出按照规定在“牧运通”进行检疫申报,尤其要及时完善更新养殖场(户)的“牧运通”电子档案,开展免疫效果监测。
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