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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关于成立镇村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23/2023-00052 文号 兴政发〔2023〕4号 生成日期 2023-01-18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兴仁镇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兴仁镇 有效性 有效

各村(社区)、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合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压降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据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又强化联动对接,全方位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隐患治理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合力,努力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主  任:严学武    兴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王春波    沙坡头区交巡警五大队队长

        余文亮    兴仁派出所所长

        闫立军    路政兴仁执法大队队长

        禹宝宏    兴仁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  员:李  霄    综合办公室主任

        姬晓伟    党建办公室主任

        马  忠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刘  健    综治中心主任

        王伟宏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登龙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韩  驷    民生中心主任

        黎福宝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沈永明    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翟  平    兴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  卓    郝集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徐天骁    西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大志    高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肖  全    王团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维刚    东滩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祁玉生    拓寨村支部书记

        李仲瑞    拓寨村委会主任

        白凤良    兴盛村支部书记

        田发财    兴盛村委会主任

        田兴俊    团结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马汉宝    泰和村支部书记

        马  旭    泰和村委会主任

        田兴龙    川裕村支部书记

        李彦海    川裕村委会主任

三、工作职责

(一)道交委工作职责

1.在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道路交通领域内相应的安全工作。

2.负责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道交委各成员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分析本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与本部门本行业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

3.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和专项调研,分析道路交通领域的安全形势,研究解决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应职能部门提出的需多部门联合解决的交通安全问题。

4.指导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社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等具体工作。

5.牵头对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

6.监督相关部门对新建、改建道路等落实道路设计、规划、建设、验收“四同步”制度,并组织成员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行验收,开展交通安全评估。

7.完成镇政府、镇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道交委不替代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二)道交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拟定道交委年度工作计划,提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建议,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根据道交委要求,推进落实相关计划安排和行动方案。

2.定期向镇安委办报送贯彻落实镇党委、镇政府领导批示指示和镇安委会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情况,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和主要工作措施等。

3.筹备组织承办道交委相关会议和活动,组织成员单位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协调成员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督促成员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完成有关工作任务,负责对成员单位开展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工作。

4.负责道交委其他日常工作和道交委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各村(居)、各成员单位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作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细抓实。

2.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党政联席会议内容,定期分析形势,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强化宣传,夯实基础,整改隐患,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联动联合,密切协调,适时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攻坚克难,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3.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加强工作协调,及时上报工作方案和工作动态,并建立工作资料台账,以备查验。



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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