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23/2021-00099
  • 兴政发〔2021〕13号
  • 沙坡头区兴仁镇
  • 沙坡头区兴仁镇
  • 有效
  • 2021年04月01日
沙坡头区兴仁镇关于调整兴仁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兴政发〔2021〕13号
时间:2021年04月01日 来源:沙坡头区兴仁镇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各村委会、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兴仁镇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镇领导岗位变动,调整兴仁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长:严学武 政府镇长

副组长:余文亮 兴仁镇派出所

        潘正飞 兴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禹宝宏 镇武装部长

员:黄振华、王静、柳小平、樊永平、韩娟、杨夏瑜、杨文有、韩驷、李进军、翟平、陈卓、张大志、徐天骁、李维刚、吴岩山、肖全、田兴俊、马汉宝、白凤良、田兴龙

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执法队,李进军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全镇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全面落实安全职责,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各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职责:

兴仁派出所:负责对全镇消防工作实施监管;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等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并实施跟踪复查,直至整改;参加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后的调查处理协调工作。按照有关消防法规法令,做好防火安全宣传,健全防火责任制;制订全镇防火工作检查制度和重点部位防火工作考核目标,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抽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组织训练义务消防队,培训各单位消防骨干,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报告,进行消防演习,强化消防常识;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指导有关部门建立防火制度,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严格管理使用。查处一般火灾事故,协助消防大队查处火灾事故。建立、健全消防台账和档案,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配合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吊销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单位的生产、经营资格;依法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

兴仁镇执法队:负责全镇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负责协调工业企业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负责指导各村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协调进行应急事宜及时处置;负责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乡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

兴仁镇人武部:组织民兵参加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



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20214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