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23/2019-00008
  • 兴政发〔2019〕14号
  • 沙坡头区兴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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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9年02月12日
兴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仁镇东滩村村委会主任补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政发〔2019〕14号
时间:2019年02月12日 来源:沙坡头区兴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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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组织、民政部门要求,为了确保东滩村村委会主任补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做好村委会成员补选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村委会成员补选工作,是健全党领导下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兴仁镇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兴仁镇建设,确保与全国、全区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要把村委会成员补选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稳妥推进,确保健全一个好班子、选出一个好班长、形成一个好思路、建立一套基层治理好机制。

二、准确把握村委会成员补选工作基本原则

村委会成员补选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党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一)加强党的领导

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把关作用,镇党委书记作为村委会成员补选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对村委会成员补选工作负总责。村党支部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抓住补选的有利契机,切实选优配强村委会班子,为进一步建强村级组织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做出积极贡献。

(二)充分发扬民主

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动员和组织群众有序参与村委会成员补选工作。认真做好动员,扎实做好候选人资格审查,保证参与面和落实参与权;引导农民群众在村委会成员补选过程中充分表达真实意愿。

(三)严格依法办事

依法组织补选,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镇、村补选机构要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随时处理突发问题,及时指导工作;严肃补选纪律,对拉票贿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干扰、破坏补选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查处和严厉打击,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补选氛围。

三、补选人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认真负责,有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愿望和能力;

3.补选的村委会主任年龄除个别特别优秀的,一般按不超过58岁掌握,补选的村民委员会委员年龄不能超过55周岁;

4.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竞选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

1.被判处刑罚或处以劳动教养执行期未满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3.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未经处理或自处理之日起不满3年的;

4.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3年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影响期未满的;

5.无故拖欠集体债务的;

6.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7.利用宗教、宗族甚至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黑恶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

8.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妨碍村“两委”换届选举的;

9.涉黑涉恶人员或者其代理人;

10.参加邪教组织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四、实施步骤

东滩村村委会主任选举工作共分七个步骤实施。

(一)发布村委会主任职务自行终止的公告。2月12日前完成村委会发布村委会主任职务自行终止公告(公布时间不少于5日),并上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议定补选工作事宜。2月18日前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补选工作方案、补选出缺的村委会主任,确定补选方式、补选投票日期、补选人资格条件、补选工作人员并发布公告同时鼓励村民积极自荐竞选,提交自荐材料的地方、收自荐材料的工作人员、截止时间(补选日15日前)和收自荐材料的起止时间等内容。

(三)交自荐材料。2月20日前发布交自荐材料公告,提交自荐材料表明竞争意愿。

(四)审核并发布自荐名单。村委会对自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在补选日10日前在村委会和人员聚集密集场所按照姓名笔划顺序公布自荐名单。

(五)正式投票选举。3月5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投票选举。

(六)发布当选公告。村委会对补选的村委会成员选举结果发布公告,镇上将补选工作总结和补选结果报告单报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布时间不少于5日)

(七)做好补选后续工作。开展谈心谈话,搞好工作交接,组织上岗培训。

五、工作机构

为了补选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兴仁镇东滩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主任补选工作指导小组。

    组  长:何建忠  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宏涛  党委副书记、镇长

            樊永平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黄振华  党委副书记

            苏进文  副调研员

            薄  娟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韩  驷  党委委员、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刘  健  党政办公室主任

            马淑洁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郝兴华  纪检干事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樊永平任办公室主任。

指导小组统筹协调补选工作,协调解决选举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和对选举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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