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村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仁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沙坡头区文化体制改革,盘活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专业文艺团队,进一步加强我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突出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要求,大胆创新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运营模式,探索出一套适合适应群众需求的新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有效推动我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近年来其他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示范点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文化强市”战略,积极探索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的运行管理模式。切实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服务功能,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通过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方式创新,进一步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让更多群众免费共享文化资源,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以文化引领民风建设,以文化助推经济发展,以文化繁荣社会事业。
二、实施内容
针对我镇综合文化站人才缺乏、利用率不高、文化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以及村级文化活动无固定场所、无保障性开放时间等实际问题和困难,对我镇综合文化站试点性地试行“公建民营公助”管理运行模式。
(一)政府主导,协会运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协会运作、增强活力”的思路,对我镇综合文化站开展“公建民营公助”试点工作,即由镇政府投入建设,镇综合文化站管理,民间文化协会运行,吸收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我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运行。
1.以镇文化站配备基本文化设备;自治区体育局、区文体计生局等单位配备一定数量的体育器材。所有设备由镇人民政府和区文体计生局共同登记造册管理,防止挪用流失。
2.区委宣传部、文体计生局和兴仁镇人民政府共同参与组织成立民间文化协会,业务上受区文体计生局指导,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同时建立健全协会运行各项制度。结合文化志愿者管理申报,按照申请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选、择优聘用等程序产生1名文艺骨干任协会会长,并将乡村民间组织的优秀文艺队、社火队、文化示范户纳入到协会中,各队负责人任理事,并把懂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民间优秀人才吸收到协会中。通过实行星级评定管理,使我镇农村文艺团队走上协会管理、自我参与、自我发展、自我创新的良性轨道。
3.我镇以合同形式将文化站无偿委托给民间文化协会运行,并由文化站工作人员管理协会及文化站资产,委派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担任文化站副站长,共同指导文化站开展工作。区文体计生局和镇政府逐步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并及时落实国家对农村文化的扶持优惠政策。
4.文化协会运行后的文化站要全面实行无障碍、零门槛进入,文化阵地公共空间及设施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真正为群众提供“免费文化大餐”。统筹将社保、乡村计生服务等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安排在文化站进行,实行“一站多用”,进一步节约资源、提高效率。统筹把农村广播电视、远程教育、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结合起来,组建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推广及培训、体育等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并以此为模式,复制“一室多用”的村级文化活动室,基本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等问题,真正发挥文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5.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和决策上充分尊重广大群众的意愿,使政府决策与民主反映需求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文化站文化活动开展及设备使用管理情况。
(二)加强管理,明确职责。镇政府综合文化站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激活文化站的书籍报刊阅读、文艺娱乐、科普培训、信息服务、体育健身等各项文化要素,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有效改善农村文化服务面貌。
1.根据群众需求,结合我镇综合文化站设施、场地条件,制定出我镇综合文化站(民间文化协会)“公建民营公助”工作量化标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电影放映活动;指导村文化室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文化大院、业余文艺团队、文化中心户等)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民间自办文艺团队要充分利用“星级评定,争先创优”活动承担起文化下乡的责任,使文化下乡常态化、固定化,真正变送文化为种文化。搞好活动场所的室内布置,并使各种制度上墙,表册齐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2.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开办图书室,为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建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组织好全民健身活动,确保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
3.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并积极开展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4.定期不定期举办各类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提供优质服务。
5.做好所辖区域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管理维护运行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农户收视中出现的问题。
6.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监督报告工作。
(三)绩效挂钩,经费保障。根据我镇综合文化站职能,按照“基数不减、适度调整、协会管理、联合考核、以奖代补、资金直达”原则管理使用文化站专项资金。
1.镇政府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给予文化站适当比例的运行经费。争取区文体计生局配套支持的项目资金。
2.对大型公益性文化活动和农村文化事业专项建设项目,镇政府通过“一事一议”项目,满足广大群众的文化需求,切实发挥出镇综合文化站在促进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3.民间文化协会可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民间募集善款,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三、实施步骤
我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1月1日至7月31日):试点建设。
我镇要于7月31日前成立镇民间文化协会并完成文化站管理人员上岗、文化设备运行、图书登记上架等工作,做好文化站内外布置、制度上墙。同时根据文化特点,开展打造“一乡一品牌,一村一特色”文化品牌活动,建立留守儿童之家、非遗展示(包括留守妇女剪纸刺绣培训)等工作。
第二阶段(2018年8月1日至9月30日):验收阶段。
接受区局“公建民营公助”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镇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示范点全面验收,确保我镇文化站达到“公建民营公助”的要求。
第三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10月30日):推广建设。
按照《区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量化标准》开展自查整改,完善运营长效机制,确保我镇文化站达到“公建民营公助”的要求,并长期开展群众日常文化服务活动。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兴仁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建忠 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宏涛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黄振全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黄振华 党委副书记
柳小平 党委委员、副镇长
史 进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刘 辉 党委委员、副镇长
樊永平 党委委员、副镇长
薄 娟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伟宏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民间文化协会指导等事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议事决策、协调联动、目标管理、督导评促、排名通报、经费投入等工作机制,建立定期视察工作制度,强化追责问责。文化站要建立目标管理、督导评估、经费保障等相应工作机制,确保责任有效落实。
(二)明确目标任务。各行政村、协会按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紧密配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保责任到人,确保目标任务按时按期完成。
(三)加大舆论宣传。由镇政府、各机关单位大力整合社会宣传资源,开展公建民营公助综合文化站建设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建设工作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将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纳入全镇综合考核之中。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建设工作情况,疏通民意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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