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23/2018-17090
  • 兴政发〔2018〕45号
  • 沙坡头区兴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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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8年04月08日
关于印发《关于在兴仁镇开展落实村民“四权”强化做实村代会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政发〔2018〕45号
时间:2018年04月08日 来源:沙坡头区兴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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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相关站(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村代会建设,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扩大村民有序政治参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现将《关于在兴仁镇开展落实“四权”,强化做实村代会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在兴仁镇开展落实村民“四权”强化
做实村代会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中卫市、沙坡头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工作,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落实“四权”,强化做实村代会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社建发〔2017〕5号),把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以下简称村代会)作为提升村级治理能力的重要载体全面推进。为进一步规范村代会建设,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扩大村民有序政治参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解决村代会制度突出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发挥镇党委、政府抓好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健全机制,明确任务,规范运行,强化督导的要求,切实解决村级民主管理机制不健全、民主议事程序不规范、乡村监督不到位、村务“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选择性公开”、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和落实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到2020年,基层党组织在村级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政府的主导作用得到明显加强和改善,村民自治作用发挥明显,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推进兴仁镇经济社会建设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村民“四权”
    (一)落实村民的知情权
    1.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推动做实村代会制度工作,个别村未能正确看待做实村代会制度工作的重要性,习惯于用行政管理的方式指导工作,缺乏让村民自己管理村务的信心,没有把做实村代会制度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无具体落实检查措施;个别村干部不愿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不愿把村务公之于村民,更不愿接受村民的监督;一些村民由于对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知晓率不高,对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工作不理解、不热情,缺乏应有的合作,怕得罪村干部,不敢主动行使民主权利。
    解决措施:一要严格责任目标考核。将做实村代会制度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坚持量化考核,严格奖罚,并同村干部工资相挂钩,镇、村两级领导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并作为考核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二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刷写标语、发放宣传单、广播电视、微信群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村委会组织法》、村民代表的职责和义务、村民代表会议的程序、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内容以及涉农领域各项支农惠民政策宣传教育,让村民全面了解《村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三要统筹抓好培训。结合农村基层党员骨干培训、冬季党员轮训等,对村“两委”成员、村监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对村民自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村民民主参与的积极性。
    (二)落实村民的参与权
  2.着力解决一些村民不愿参加选举的问题
  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个别村因宗族、家族势力影响,一些村民不愿意参加选举,影响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展;一些进城居住的村民和长期在外务工的村民感到村委会换届选举事不关己,不愿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部分村民往往把矛盾纠纷与村“两委”换届联系起来,到处上访。
  解决措施:完善选举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镇、村两级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及时调处村民各类矛盾纠纷和上访问题,从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骨干培训到选民登记、候选人推选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机制,规范法定选举程序,确保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使选出的村“两委”班子真正代表群众的愿望,带领群众发家致富,创建更美好的生活。
    3.着力解决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意识不强的问题
    按照《村委会组织法》法规政策、做实村代会制度要求,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由村民或村民代表依法依规参与、集体讨论通过后实施。但在做实村代会工作中,个别村涉及涉农、扶贫领域重大村务事项,事先只征求部分村民代表或者未征求村民代表的意见,只是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走形式,并未真正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就进行实施;有的村因村民外出务工,参加会议的人数达不到法定人数,还有的村民代表因参加会议无报酬,不愿意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影响参会率和民主议事决策的效果。
    解决措施:规范民主议事程序。切实加强“五步工作法”民主议事程序规范化建设,提高村民议事的质量。村委会在决定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前,要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热线电话等形式,及时收集和掌握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急;引导村民代表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提高村民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落实村民的决策权
    4.着力解决村民表达意愿未得到体现的问题

    个别村涉及村民的重大村务,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如新农村建设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村集体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资产处置、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事项,未经村民代表讨论、表决通过就予以实施,村民的意愿未得到真正体现。
    解决措施:一要村民代表推选“再规范”。要对村民代表推选方式不规范、代表公示公开不到位、村民代表签字认定和授权委托不合规等问题进行全面再规范,进一步明确村民代表与推选户的关系以及权力和义务。同时,要强化村民代表的管理工作,对不能胜任、3次无故不参加村民代表会议的村民代表,要及时召集原推选户按照原推选方式进行代表的撤销或补选,切实保证村民代表依法和积极履职;二要认真履行村民代表职责。镇党委、政府指导村委会健全完善村民民主议定事项清单,凡议定清单规定的村务事项,必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协商讨论后实施,真正实现村里的事由村民做主。村民代表要及时向村党组织、村委会真实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民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安排和村民代表会议的议定事项,教育和引导村民遵守执行。
    (四)落实村民的监督权
    5.着力解决村务公开内容不规范的问题
   一些村村务公开不及时,随意性强;公开的地点不集中,村民到村上办事才能看到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内容不全面,群众关注的集体财务收支、涉农补贴资金、扶贫领域扶持资金、新农村建设道路硬化、村庄美化、亮化设施建设、危房改造补助、征地补偿等热点问题公开不及时;公开形式单一,导致群众知晓率低。
    解决措施:一要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建立完善村级财务管理、财务监督、村务公开及村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各项制度,进一步细化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时间,并不断予以完善。二要创新公开形式。通过建立公开栏、发放明白卡、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形式进行公开。三要进一步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设和作用。按照“六有”要求(办公有场所、工作有制度、运行有程序、监审有印章、村务有档案、经费有保障),推进村监会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村监会的知情权、审核权、评议权、否决权等8项权利。严格落实村集体财务收支凭证须由村监会审核后方可入账等具体要求,为落实好村代会制度保驾护航;公开地点要从村部公开栏,向学校、村组小卖部等群众聚集的地方延伸拓展。四要深化民主评议。由镇党委、政府具体组织,对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委会班子成员、村监会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其他村务管理人员职责履行和廉洁自律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是村党组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委会成员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的应责令辞职。五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镇人民政府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对村委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必须向群众予以公布。六要严格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基本议定事项指导目录》清单。严格执行“对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议决的事项,项目不予立项、事项不予审批、资金不予拨付”的“三不予”规定。
    6.着力解决村务公开忽视信息反馈问题
    个别村对村务公开的事项,只重过程公开,不注重公开后的实施结果,搜集群众的反馈意见没有落到实处,尤其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不能及时答复解释,随后不了了之。

    解决措施:积极发挥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督促村务由过程公开向实施结果公开,积极推行“互联网+村务公开制度”模式,建立信息监督管理平台,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技术,通过程序化的信息收集、统计、汇总、编辑、发布、互动、存档、查阅、预警等功能,推进村务全面公开。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村民“四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总体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督查问责,年内督查指导村达到100%,定期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活动,配合市、区展开“三级督查”强化村代会的全面落实。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精心策划,采取制作固定标语、开辟宣传专栏、建立手机微信群等形式进行宣传,在全镇上下营造落实村民“四权”的浓厚氛围。
    (三)大胆探索,不断创新。紧密结合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大改进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发现和培育在落实村民“四权”过程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进行示范和引导,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充分发挥区、镇党委、村指导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四位一体”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组织监督不到底、纪律监督不到位、群众监督不得力的问题,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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