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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兴仁镇2023年12月份特困供养信息公示

索引号 640502023/2023-0022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兴仁镇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兴仁镇

一、补贴资金名称:2023年12月份特困供养人员项目。

二、补贴文件依据: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的通知》(宁民发〔2022〕4号)精神,现就调整沙坡头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特困人员供养及临时救助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卫沙民社发〔2022〕26号)

三、申请条件:持沙坡头区常住户口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四、申请程序: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申请人签字确认的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以及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等)进行审查,材料齐全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补齐所规定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审批。

五、补贴资金标准:特困供养补贴资金分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一)生活补贴:城市分散特困供养生活补贴标准为850元/月、农村分散特困供养生活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二)护理补贴: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中的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120元/月。

    六、补贴对象及金额:沙坡头区兴仁镇2023年12月共有86名特困供养对象符合条件,应发放12月特困供养对象补贴资金共计54360元。

本期公示为期7天,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7630146;通讯地址: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大道西路34号);邮编:755000;双休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镇、村、队(组)人员姓名以及不符合条件的具体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附件:1.兴仁镇2023年12月特困供养生活、护理补贴资金发放册 

      2.兴仁镇2023年12月特困供养生活、护理补贴资金分配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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