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兴仁镇关于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0】624号)及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结合沙坡头区兴仁镇实际,特制订如下资金使用计划。
一、资金总额
2021年我镇申请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6.7万元,用于沙坡头区兴仁镇川裕村渠道改造项目。
二、资金安排
该项目砌护渠道23条,长7.59km,均为U30型农渠。配套渠道建筑物,畦田口(开敞式)741座。铺设4m宽硬化路2条共计2.503km,配套道路附属建筑物,过水路面1座。
资金规模:206.7万元。
资金来源: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和自筹资金6.7万元。
三、公示期限
2021年5月21日-2021年5月30日
四、监督电话
0955-4679231
五、通讯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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