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23/2021-00096
  • 兴政发〔2021〕11号
  • 沙坡头区兴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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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1年03月18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兴仁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的通知
兴政发〔2021〕11号
时间:2021年03月18日 来源:沙坡头区兴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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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有效防范森林资源,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沙坡头区兴仁镇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严学武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柳小平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黄振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  辉  镇党委副书记   

        王  静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樊永平  党委委员、副镇长     

        韩  娟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夏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禹宝宏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杨文有  党委委员

        韩  驷  党委委员、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吕云军  林业站站长 

        雷建军  林业站干事 

        沙玉峰  林业站干事 

兴仁镇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兴仁林业站吕云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好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按照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全面完成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等硬性指标,严格按照采伐许可证实施采伐,执行采伐跟踪监督检查制度,做好辖区林木抚育管护工作。协调解决重点森林防区域的保护、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扑救森林资源的各项工作。加强工作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发展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我乡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镇长、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党委领导亲自召开了发展森林资源工作会议,要求乡村干部统一思想,明确认识并将发展森林资源管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落实管护责任。与各村签订了发展森林资源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管护责任区域,杜绝在林区开垦、采石、取土、采矿等行为;将林业资源保护、退耕还林、林政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全镇成立发展森林资源管护队7个80人。有乱砍滥伐、偷拉盗运等,只要有人反映,将一查到底,查证属实后,给举报人奖金100-300元。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管护责任书对各村进行年终目标考核,实现了无乱砍滥伐、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发生的现象,推动兴仁镇林区秩序,促进森林资源的正常发展。                     



 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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