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23/2019-00051
  • 兴政发〔2019〕188号
  • 沙坡头区兴仁镇
  • 沙坡头区兴仁镇
  • 有效
  • 2019年09月28日
关于加强禁牧封育和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兴政发〔2019〕188号
时间:2019年09月28日 来源:沙坡头区兴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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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

随着我镇枸杞采摘工作接近尾声,全镇范围内的放牧偷牧和秸秆焚烧出现反弹现象,为加强禁牧封育和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切实减少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禁牧封育和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禁牧封育和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  

放牧偷牧和秸秆焚烧是破坏植被、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问题。各行政村要充分认识做好禁牧封育和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杜绝松懈麻痹,坚持属地管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禁牧封育和农作物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把禁牧封育和秸秆焚烧防控与养殖增收、秋季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杜绝放牧偷牧和焚烧秸秆现象,切实改善和提高我镇环境空气质量。

二、加强禁牧封育和秸秆残膜焚烧巡查值班工作督促检查

禁牧封育、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镇级巡查每发现一次偷牧放牧或焚烧秸秆,该村罚款100元;沙坡头区巡查组每发现一次偷牧放牧或焚烧秸秆,该村罚款200元;中卫市巡查组每发现一次偷牧放牧或焚烧秸秆,该村罚款300元。镇纪委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各村、各包村工作组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领导巡查值班情况督查,对不履行巡查值班工作纪律,擅自离岗、脱岗、漏岗,报镇党委研究后通报批评;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巡查值班领导、包村组长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责任。各禁牧禁烧值班巡查组要确保每天不间断巡查,重点加强高速公路沿线、国省道沿线等禁烧区巡查,发现偷牧放牧和秸秆焚烧行为的,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要及时核查处置,对劝阻不听、恶意放牧偷牧、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危害的,及时报告环保、公安等部门,依法处以罚款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行政村要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微信、QQ等各类媒体,或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宣传栏、公开曝光放牧偷牧、焚烧秸秆行为等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宣传放牧偷牧、秸秆焚烧的法律法规,为推动禁牧封育和秸秆焚烧污染防控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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