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办、中心、辖区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镇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对兴仁镇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兴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严学武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余文亮 镇党委委员、兼职副书记
刘 辉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惠敏 兴仁司法所所长
成 员:刘 健 镇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姚鹏程 镇综治中心负责人
杨文有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沈永明 镇财经服务中心负责人
韩 驷 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进军 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
刘 宏 兴仁学区教办主任
王同峰 兴仁派出所辅警
段成福 兴仁法庭特约调解员
周进明 兴仁法庭特约调解员
金正礼 专职人民调解员
冯 亮 专职人民调解员
沈永龙 专职人民调解员
二、兴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交巡警五大队调解工作室
主 任:刘 辉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李 尚 中卫市交通警察局交巡警五大队
李惠敏 兴仁司法所所长
成 员:姚鹏程 镇综治中心负责人
张国柱 镇综治中心干事
郭海涛 中卫市交通警察局交巡警五大队副大队长
沈永龙 专职人民调解员
道路交通事故专业调解委员会负责调处辖区各行政村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三、兴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兴仁派出所调解工作室
主 任:余文亮 镇党委委员、兼职副书记
副主任:刘辉镇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惠敏 兴仁司法所所长
成 员:姚鹏程 镇综治中心负责人
张国柱 镇综治中心干事
马希江 兴仁派出所民警
王同峰 兴仁派出所辅警
马鹏程 兴仁派出所辅警
沈永龙 专职人民调解员
冯 亮 专职人民调解员
四、兴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兴仁法庭调解工作室
主 任:禹宝宏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副主任:靳 涛 兴仁法庭庭长
李惠敏 兴仁司法所所长
成 员:姚鹏程 镇综治中心负责人
段成福 兴仁法庭特约调解员
周进明 兴仁法庭特约调解员
金正礼 专职人民调解员
冯 亮 专职人民调解员
沈永龙 专职人民调解员
五、兴仁镇农产品销售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杜 虹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刘 辉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杨文有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惠敏 兴仁司法所所长
姚鹏程 镇综治中心负责人
张国柱 镇综治中心干事
董秉发 兴仁农产品行业协会
金正礼 专职人民调解员
冯 亮 专职人民调解员
沈永龙 专职人民调解员
农产品销售行业调解委员会负责指导、调处辖区各行政村硒砂瓜行业各类矛盾纠纷。
六、兴仁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辉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李惠敏 兴仁司法所所长
马希江 兴仁派出民警
成 员:姚鹏程 镇综治中心负责人
沈永明 镇财经服务中心负责人
韩 驷 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杨维芳 兴仁司法所公益岗
李大伟 镇妇联、群团干事
11个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各村支部书记为村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七、兴仁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辉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李惠敏 兴仁司法所所长
成 员:马希江 兴仁派出所民警
王同峰 兴仁派出所辅警
马鹏程 兴仁派出所辅警
姚鹏程 镇综治中心负责人
杨维芳 兴仁司法所公益岗
11个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各村支部书记为村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八、兴仁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严学武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 辉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惠敏 兴仁司法所所长
成 员:刘 健 镇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姚鹏程 镇综治中心负责人
杨文有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沈永明 镇财经服务中心负责人
韩 驷 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进军 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
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
各村法律顾问律师
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各村支部书记为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九、兴仁镇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辉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姚鹏程 镇综治中心负责人
成 员:李惠敏 兴仁司法所所长
马希江 兴仁派出所民警
靳 涛 兴仁法庭庭长
李 尚 中卫市交通警察局交巡警五大队
潘正飞 兴仁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闫立军 自治区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兴仁执法大队
鲁文玥 镇宣传干事
韩 驷 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进军 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
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全体干部
11个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各村支部书记为村级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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