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宣政发〔2025〕53号
各村、各办(中心)、企事业单位:
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关于全面排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对2021年以来宣和镇人民政府印发的各类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经宣和镇党委研究同意,纳入此次清理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共2件,决定废止2件,现予以公布。宣布废止的政策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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