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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宣和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20/2022-00163 文号 宣政发〔2022〕94号 生成日期 2022-06-29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宣和镇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宣和镇 有效性 有效

各办(中心):

根据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卫沙政办发〔2022〕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沙坡头区宣和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宣和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度、精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透明度,根据政府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国务院、自治区、中卫市和沙坡头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促落实、强监管功能,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公开。高质量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准确标识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或失效期,规范填写发布机构、发布年份、文件主题、效力状态等内容。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发布。及时公开发布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目录内事项确需调整的,相关办公室(中心)要及时更新目录内容,并就调整的原因作出说明。(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办、各中心)

2.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持续提升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水平,及时公开年度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做好功能农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民增收等信息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延伸,并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责任单位:财经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

3.加强就业稳岗信息公开。利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推送就业稳岗政策、岗位及用工需求信息、技能培训经办流程等,方便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零就业家庭、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生态移民获取信息,促进更多群众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

(二)着力提升政策文件解读效果

4.提升解读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多元化精准解读,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与享受条件等实质性条款,综合选用图文解析、视频动漫、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等解读形式,完整、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做到一文多解,最迟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办、各中心)

5.优化咨询服务。持续完善民生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点。大力宣传政策咨询渠道,高质量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区长信箱办理质量,解答好生育养老、建房审批、征地补偿、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综治中心)

6.精准推送政策。利用微信公众号、村民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做好招商引资、社会保障、务工就业等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让“政策礼包”“办事提醒”落到实处。针对社会公众和企业组织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文件,组织“政策进农村”“政策进园区”等定向推送,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责任单位:各办、各中心)

(三)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7.严格执行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宁政公开办发〔2020〕18号)和《关于印发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函〔2022〕7号)等系列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从源头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办、各中心)

8.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界定公开方式。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者明确要求特定范围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对重新选定的公开方式、对象、渠道和载体等作出相应调整。(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办、各中心)

9.全面优化公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安排专人专岗审核上传,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强化政府网站稿源互通,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原创比例。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开设、关闭、注销备案要求,全面清理“僵尸”账号。常态化开展网络工作群清理,每半年报送清理报表,切实消除指尖形式主义”,杜绝指尖泄密发生(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办、各中心)

10.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加强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督导村民委员会通过公开栏公开除涉密或涉及个人隐私外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相关资料留存村委会,方便群众现场查阅。拓展政务公开专区功能,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

11.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宁政公开办发〔2020〕23号)提供的24种文书时与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和司法局法律顾问等沟通界定,合理合规合法、按时按期规范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络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当面等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及受理机关出具的登记回执、答复文书等,要全部录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备查。(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办、各中心)

四、公开形式及程序

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示栏等渠道,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各办、各中心要对照工作任务逐项进行分解,做到任务明晰、内容全面、流程规范、公开及时,对“此件公开发布”属性的政府发文全部实行网上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要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承办人需填写政务信息发布审查表,经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分管领导、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综合办公室进行发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办、各中心要深刻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去,对照岗位职责,主动认领工作任务、主动公开业务信息、主动发布政策解读,进一步加深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加强学习,严格把关各办、各中心要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全、准确、全面界定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要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所公开的信息政治方向正确、意图传递精确、语言表述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和客观实际。

(三)监督问效,形成合力。各办、各中心要配合综合办公室开展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回头看”,主动整改落实未完成的任务。综合办公室要对照本实施方案,及时跟进督查,督促指导相关办公室(中心)及时完成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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