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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和镇2022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20/2022-00108 文号 宣政发〔2022〕65号 生成日期 2022-04-26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宣和镇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宣和镇 有效性 有效

各村各办(中心)企事业单位

扎实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现将《宣和镇2022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20224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宣和镇2022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宣和镇水旱灾害应对能力,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应急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汛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治区应对重特大水旱灾害工作方案》《黄河防汛应急预案》《黄河流域预案》等,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宣和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内涝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等次生灾害。

1.4实施预案应遵循以下原则

1)快速反应的原则:一旦发生汛情、险情和灾情,指挥部成员单位都要根据预案要求,把防汛抢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立即组织开展工作。

2)突出重点的原则:各村要对本辖区重点地段的汛情、险情、灾情状况及时全面掌握,做到心中有数,调度有方,指挥果断,落实有力。

3)顾全大局的原则:防汛抢险工作事关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社会人人有责,人人有义务参加防汛抢险,必须要以大局为重,实行联防统防。

4)服从调度的原则:汛情、险情、灾情发生后,各单位要在当地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服从调度,相互配合,尽职尽责,紧密协作,保证政令畅通,贯彻及时。

5)各负其责的原则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严格把关,各负其责。行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宣和镇防汛指挥部在沙坡头区防汛抢险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在镇政府成立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宣和镇防汛抢险应急管理工作。

2.1镇防汛指挥部组织机构

指挥黄振全  镇党委书记

指挥张志斌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黄振华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候选人

        董    镇党委副书记

        曹畅达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陶淑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监察办公室主任

        张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赵建全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蔡贺程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罗    副镇长候选人

  员:各村、企业、中心站(室)主要负责同志。

2.2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职责

镇政府设立的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负责编制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防汛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等。镇班子领导成员按分工负责联系重点水利工程和所联系村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有关村及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村单位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2.3 各成员单位防汛抗旱职责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镇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镇的防汛工作。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全镇防洪减灾工程的建设指导与管理。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制订水利工程防洪应急措施,审定和制防汛抗旱方案,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负责防汛物资的准备工作。督促有关村(组)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洪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镇水利防灾减灾建设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计划的上报和建设的协调工作。在沙坡头区气象部门支持下,负责天气预报、警报工作。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预报,并向镇防汛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负责水情、雨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汛期及时跟踪分析最新水情,并向镇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提供水文信息,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持,做好洪水调整、分析及评估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受灾信息。指导农业防汛减灾工作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指导受灾区域调整农业结构。负责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和管理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镇防汛救灾重大事件协调和综合情况上报。负责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行动根据镇党委、镇政府的要求,向上级请示派部队增援受灾地区。负责把握全镇防汛抗旱救灾宣传工作导向,及时组织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镇综治中心协助镇派出所维护受灾区域社会秩序,协助镇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

镇民生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镇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协助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受灾区域救灾及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等工作。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协助指导全镇防洪规划制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负责协调邮政、电力、电信等部门的防汛抗旱救灾工作;负责工矿企业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财经服务中心负责落实镇级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及时下拨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

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制定、实施抢险救灾交通保障预案,协调组织运力,做好防汛物资和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抢修水毁道路、桥梁,全力保障辖区内抢险救灾交通运输任务的顺利进行。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对土地崩塌、塌陷等地质灾害勘查、监测、防治等工作。组织、协调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协助抢险救灾工作。

宣和派出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维护交通秩序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凌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负责中学、小学、幼儿园在校生的安全、疏散转移工作。

七星渠管理处宣和分所要加强同镇指挥部和相关各村的联系,及时通报水情和泄洪时间、泄洪量等情况,并安排专门人员做好石磺沟、白鹅子沟和曹家山沟等山洪沟的监控。

宣和粮库:要提前做好麻袋、编织袋、铅丝等物资的储备工作切实做到万无一失。

宣和卫生院:负责受灾区域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药品供应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提供洪涝受灾区域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赶赴抗洪一线,开展治病防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各村做好村危旧房屋、水库、河道、塘坝、洼地、山洪沟等防洪安全重点区域的监督巡查工作,并按职责分工配合组织指挥好本村监测预警、抢险救灾和转移安置等工作。

三、设防重点

3.1重点防洪工程

3.1.1黄河、清水河防洪防汛。

1)沿黄河的福堂、福兴、何营、赵滩、张洪、宏爱、马滩七村,加强黄河沿线巡视,做到动态掌握河水水位涨落。

2)清水河沿线的宏爱、马滩两村要密切注意清水河水位变化,防止山洪暴发冲毁农田,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1.2香山北麓导洪沟防洪防汛。

1)扬灌区草台、丹阳、喜沟、兴海、华和、敬农、草台等村要密切注视香山北麓至南干渠片区山洪沟,在汛期定期巡视导洪沟堤坝,防止突发山洪冲毁堤坝以及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

2)沿石磺沟的草台、永和、旧营、赵滩村分别按原定界限,检查、加固、巡护沿沟各类工程,安排好退水闸的管理,保护好附近水利、交通通讯等设施。

3.1.3干渠堤坝防洪防汛。

沿七星渠的福堂、羚羊、东月、宣和、旧营、三营、宏爱等村密切注视沙沟子、白鹅子沟等山洪沟,落实抢险人员,协助七星渠宣和水管所做好干渠的防洪工作。羚羊村保护好寿渠,马滩、赵滩、张洪村负责马滩渠的安全。南山台扬灌区各村负责南干渠的安全,永和、汪园、山羊场负责辖区内同心渠的安全。

3.1.4水库、蓄水池防汛。

1)兴海、海和村负责生态移民高位蓄水池安全管理和防汛预报。由兴海、海和、羚和、喜沟、永和密切关注汛情,并做好群众安全转移工作预案及防汛队伍落实。

2)山羊场、汪园村负责寺口子水库的安全管理和防汛预报。并做好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四、应急响应及处置

沙坡头区防洪划分根据山洪、暴雨渍涝等灾害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预警级别由重到轻分为III四级。特大灾害为I级,重大灾害为II级,较大灾害为级,一般灾害为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灾害发生后,要明确向社会发布警示标志。

4.1应急响应

(1)I级响应。

当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即同时有二个以上临村山洪沟发生三十年一遇山洪,或辖区内伴有特大暴雨发生。主要是突然遇叠加洪水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辖区内供排水等公共服务设施造成严重破坏,辖区内有0.5米以上积水,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的洪涝灾害事故;事故后果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00万元;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决定需要启动I级响应的洪涝灾害事故。

(2)级响应。

当发生重大洪水有二个以上临村山洪沟发生二十年一遇山洪或辖区内伴有特大暴雨发生的遇叠加险情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辖区内供排水等公共服务设施造成严重破坏,积水不能及时排出,辖区内有0.5米以上积水,并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或事故后果已经或即将导致10-29人死亡,或60-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3000万元;自治区或中卫市应急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启动II级响应的洪涝灾害事故。

(3)级响应

当发生较大洪水即有两个以上临村山洪沟发生十年一遇山洪或市区内降大到暴雨,或连续多日的大雨所造成的供排水管网、排水沟道不能及时排水的遇叠加险情发生,导致路面严重积水,车辆行人行走困难。事故后果已经或即将导致1-9人死亡或30-60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1000万元;中卫市应急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启动级响应的洪涝灾害事故。

(4)级响应。

当发生一般洪水即有两个以上临村山洪沟发生十年一遇山洪或市区内有大到暴雨发生,或突然发生排水管网爆管,排水沟道严重阻塞,辖区内积水漫流不能及时排水的遇叠加险情发生;事故后果已经或即将导致30人以下重伤、或直间经济损失不超过500万元;沙坡头区应急管理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级响应的洪涝灾害事故。

4.2应急处置

1I级响应行动

1.立即上报沙坡头区党委、政府、应急管理局,沙坡头区防汛抗旱抢险指挥部正、副指挥立即奔赴现场第一线,召集成员单位负责人到指定地点,请区委、区政府、驻卫部队主要领导参加,召开紧急会议,制定具体方案,现场分工指挥防汛抗旱抢险。按照I级响应标准,明确向社会发布警示标志。

2.镇党委、政府及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展开工作,镇防汛指挥部按照险发地区在前线设立若干分指挥组,就近组织群众投入抗洪抢险工作,并做好特险地区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和营救围困群众以及后勤保障,协调、指挥抗洪抢险、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等工作。

3.各种交通工具、物资供应等按分工负责管理由沙坡头区指挥部统一协调调配使用。

4.沙坡头区防汛抗旱抢险指挥部通盘考虑、制定防、抢、撤的系统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设立第一道防线。如第一道防线有可能被冲跨或防守难度大,可设立第二道防线严防死守,确保重点地段、确保重点建筑物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尽早考虑把第一道防线同第二道防线间群众撤离到安全地段。

2级响应行动

1.立即上报沙坡头区党委、政府、应急管理局,沙坡头区防汛抗旱抢险指挥部正、副指挥立即赶赴第一线,召集成员单位,请区委、区政府、驻卫部队主要领导参加,召开紧急会议,制定具体方案,设立前线指挥部现场指挥防汛抗旱抢险。如山洪水位有继续上涨趋势,倒灌堵塞排水沟,淹没村庄,情况较多复杂,按上一预警级别响应标准进行预警,明确向社会发布警示标志。

2.区人武部、公安分局立即组织驻卫部队及武警官兵、民兵赶赴灾区,帮助灾区抗洪抢险,并做好撤离群众到安全地带和营救群众。

3.各种交通工具、物资由沙坡头区防汛指挥部下设物资运输组统一调度使用。

4.沙坡头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赴灾区,帮助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卫生防疫等工作。

5.灾情发生后,乡防汛指挥部立即就近组织群众投入抗洪抢险工作,做好特险地区群众的安全撤离等工作。

6.镇有两个以上山洪沟同时发生二十年一遇大洪水时,以第一排水沟为第一道防线,组织各方面力量严防死守。

辖区内如发生特大暴雨积水在0.5米以上时,迅速将居住在地洼平房、危房里的弱势群体人员,尤其是老人、儿童、妇女救助到安全地带。宣和镇防汛指挥部组织以村委会为基本单位,组织年轻力壮村民开展自救,千方百计组织村民进行排水等工作。并把各种情况逐级上报请求支援、指导救灾工作。

3级响应行动

1.立即上报沙坡头区党委、政府、应急管理局,沙坡头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请区委、区政府、驻卫部队主要领导参加,进行总部署、总动员。各成员单位领导全部到岗,亲临一线工作。指挥部领导奔赴第一线查看汛情,研究对策,根据上级的总体部署,做好防、抢、撤的各项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督促检查各村、企业、中心站(室)防汛队伍及物资的落实。组织应急队、民兵到重要的险工险段严防死守。

3.组织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随时奔赴防汛抢险第一线。

4.指挥部成员干部职工迅速集结,随时奔赴防汛抢险第一线。机动车由沙坡头区防汛指挥部根据防汛任务统一调度使用。

5.镇指挥部办公室加强与上级防汛指挥部、气象、水文部门和重点设防地段的联系,定时上报汛情及抢险情况。

6.供电、电信、交通、水文气象等部门坚持昼夜值班。随时做好供电、通讯设施的维修和抢险物资的拉运储备工作,及时通报水文气象情况,打有准备之仗。

7.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包片包重点地段、全力以赴投入到防汛抢险的工作中去;组织抢险队随时准备投入抗洪抢险第一线,抢险救灾,撤离群众;对于险工险段定人定岗定责,把任务落实到人,并制定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8.驻卫部队及武警官兵做好防汛抗旱抢险工作的应急调动准备。

4级响应行动

1.立即上报沙坡头区党委、政府、应急管理局,沙坡头区根据汛情召集指挥部成员会议,分析汛情,研究防汛抢险措施,对重点设防的设施、水库、滞洪区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加强防洪堤坝的除险加固维修工作。

2.加强与上级防汛指挥部、气象、水文部门和重点设防地段责任单位的联系,定期通报汛情及抢险情况。

3.对重点防汛区域,组织专门力量实行24小时昼夜巡视制。局部地区山洪工程和拦洪坝发生塌陷等险情,防汛指挥部及办公室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协同各村防汛指挥部做好组织劳力、调运物资、灾区治安、卫生防疫等防汛抗旱抢险工作,进行生产自救,做好防洪设施的加固和救灾工作。重大险情和灾害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驻卫部队及武警官兵进行支援。

五、日常管理

5.1日常值班制度

1汛期值班,必须24小时值班,非汛期若遇到异常气象预报,防汛办公室及时安排临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2值班人员应做好信息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来电单位、姓名、通话内容、时间等。需要请示处理的事情办完后,要记录办理情况、值班人员签名。3按时收听、记录气象预报。当气象台发出暴雨警报时,要向防汛值班领导汇报切实做好交接班工作,准确记录发生的重要情况、结果以及遗留问题等。

5.2宣传培训

1)防汛指挥部应当根据区域水旱灾害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避险救援、防灾减灾、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应对水旱灾害事件,提高应对能力。

2)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抢险救灾队伍、志愿者等进行应急知识技能培训。

5.3预案管理与更新

1)镇防汛指挥部制定本预案,经镇党委政府审批后印发至各责任单位。

2)防汛指挥部根据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机构人员的变化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5.4责任与奖励

对在应对水旱灾害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事件情况的,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  则

6.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6.2预案实施时间

202251日至930日。


附件:1.宣和镇2022年防汛工作值班表

  2.宣和镇2022年各村防汛抢险队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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