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20/2021-00065
  • 沙坡头区宣和镇
  • 沙坡头区宣和镇
  • 有效
  • 2021年04月15日
沙坡头区宣和镇关于印发《2021年宣和镇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年04月15日 来源:沙坡头区宣和镇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各村各办中心:

现将《2021年宣和镇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20214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宣和镇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和全区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自然资办发〔20218号)和《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自然资发202129号)要求,进一步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工作要求,持续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着力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打击工作机制,用最严格最严密法治保护自然资源,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持续推动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聚焦自治区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战略部署,将执法巡查作为提升全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将执法巡查工作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黄河流域专项执法、矿山企业越层越界核查查处等工作紧密结合,压实村级执法巡查责任,充分发挥执法巡查前哨预警作用,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切实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遏制在萌芽,不断提升执法监管水平。动态巡查是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的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动态巡查工作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力争将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使宣和镇自然资源执法环境不断好转。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宣和镇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长:吴佳伟  宣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  敬  宣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员:刘彦录宣和镇党委副书记

        董宣和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建全宣和镇党委委员、宣和村党支部书记

        马忠礼宣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宣和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各办中心主任

(二)职责分工

镇政府职责:一是督促各村设立一名巡查专干;二是指导各村规范填写各村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台账;三是综合执法办公室干部(巡查人员)做好日常巡查、定期巡查、重点区域抽查,确保每月对所辖区域完成至少一遍巡查,将所辖村的巡查情况汇总签字确认后上报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四是对各村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的,由镇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镇政府联合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予以拆除。

各村职责:各村巡查专干确保每三天对本村辖区责任区域巡查一遍,对发现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对拒不履行停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立即调查核实并以书面形式报告镇政府。对巡查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重大情况立即汇报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并于每周五汇总上报(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盖章)

(三)动态巡查的重点区域

动态巡查的重点区域:公路两侧、村庄周围基本农田保护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区等其他人员活动较多的区域。

(四)依法履行职责

镇政府作为执法巡查工作责任主体,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全面巡查和重点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非法占用土地、无证开采、违法测绘等违法行为,及时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予以制止,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主体,上报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各村书记、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自然资源监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处理。

(五)严格工作考核

镇政府对各村执法巡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巡查责任不落实、报告不及时、对重大违法行为未及时发现、有效制止,甚至弄虚作假、隐瞒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行职责。各村要高度重视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执法巡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按时报告、坚决制止、严肃查处、有效整改”。对巡查中发现不属于管辖范围或超越处理职权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二)笃行巡查监管,筑牢生态红线。巡查人员要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和巡查台账,巡查记录要充分体现每次巡查的时间、路线、人员、发现的违法行为、制止情况、处理意见和照片影像资料。在全面开展日常巡查的基础上,突出对永久基本农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查。

(三)严肃依法处置,加强协作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巡查人员要当场采取书面方式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保留影像资料,对拒不履行停止违法行为的,由镇政府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村级巡查员要将土地巡查管理情况上报执法办公室。

(四)做实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镇政府自然资源动态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卫片监测到的违法图斑而动态巡查没有发现的行为的将进行责任倒查,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对各村辖区第一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因履行责任不到位形成违法建筑被拆除造成财产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