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20/2018-91300
  • 宣党发〔2018〕113号
  • 沙坡头区宣和镇
  • 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 有效
  • 2018年09月21日
关于印发《宣和镇关于建立“廉情诊所”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宣党发〔2018〕113号
时间:2018年09月21日 来源:沙坡头区宣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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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治理力度,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创新和加强基层监督机制,现将《宣和镇关于建立“廉情诊所”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
 

             宣和镇关于建立“廉情诊所”监督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为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治理力度,创新和加强基层监督机制,根据中央和自治区、中卫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及中卫市《关于在全市农村建立“廉情诊所”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沙坡头区纪委《关于建立“廉情诊所”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镇党委决定在全镇各村建立“廉情诊所”监督工作机制,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加强基层监督为出发点,以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拓展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推动巡察工作向镇村延伸,实现巡察工作上下联动,促进基层权力规范运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坚持挺纪在前,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源头上筑牢廉政“防火墙”。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着力发现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形成震慑。
  坚持循序渐进原则。根据本镇实际,选择部分村先行试点,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坚持注重实效原则。把“廉情诊所”作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打造成为排查“隐疾”、治理“微腐败”的利器。
  二、具体内容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宣和镇“廉情诊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韩进军同志任组长,镇纪委书记张吉祥任副组长,职责为领导协调本镇“廉情诊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负责“廉情诊所”监督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
  2.设立村级“廉情诊所”。镇纪委书记任“诊所”主任,村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任“诊所”副主任,包村干部、村监会成员等为成员、含有驻村工作队的全体驻村工作队员。“廉情诊所”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由镇纪委协调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规划、农林、扶贫等相关部门党员干部中临时抽调组成。包村干部、村监会成员、驻村工作队员定期到“廉情诊所”值班坐诊,镇纪委也可协调抽调干部不定期到“廉情诊所”坐诊。
  3.科学合理设置“廉情诊所”的工作场所。村级“廉情诊所”要统一制作悬挂“廉情诊所”牌子、标识等,与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合署办公。
  (二)工作内容
  1.贯彻上级工作部署情况。重点巡诊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是否到位,特别是落实涉农扶贫领域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情况。
  2.村级事务决策的情况。重点巡诊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决策,村级事务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农村“三资”管理的情况。重点巡诊是否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村级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有集体收入的村是否实行“村廉通”机制。
  4.村级组织成员履职及作风情况。重点巡诊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抓村级事务工作是否积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任务是否认真,是否违反村级权力运行规范、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是否存在“四风”方面的问题,是否存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5.驻村干部履职情况。重点巡诊驻村第一书记及扶贫工作队员是否存在工作作风漂浮、组织纪律涣散、宗旨意识淡薄、失职渎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
  6.农村党员遵纪守法情况。重点巡诊农村党员是否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履行党员义务,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7.其他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侵害群众利益和干部作风等问题。
  (三)开展“五诊”活动。
  “廉情诊所”主要以“坐诊”为主,“巡诊”“看诊”“问诊”“会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坐”诊。由村党支部纪律委员、村监会成员、驻村工作队员、包村干部等值班“坐诊”,受理反映村“两委”班子成员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等,及时发现问题。廉情诊所主任(镇纪委书记)、包村领导及纪检专干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指导督查,了解掌握坐诊情况。
  2.“看”诊。由镇纪委、村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村监会成员及驻村工作队员、包村干部对被监督村账务收支、惠民政策落实、项目工程实施、重要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紧盯村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项检查、抽查、暗访,从中发现问题。“看诊”每月至少开展1次。
  3.“问”诊。由镇纪委、村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村监会成员及驻村工作队员、包村干部通过召开农村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问诊会,发放问卷调查、走访党员群众等方式,深入了解掌握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并适时组织对相关负责人、经办人进行质询。“问诊”每月至少开展1次。
  4.“巡”诊。镇纪委抽调镇纪检、组织、财务、农林、扶贫等相关干部,通过入户走访,查阅账目、实地排查,个别谈话,发现村组干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虚报套取惠农资金,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隐疾”“微腐败”问题线索。“巡诊”每年不少于4次,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每次巡诊镇纪委要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
  5.“会”诊。由村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村监会成员、驻村工作队员、包村干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会诊,必要时可邀请镇纪委书记或区纪委监委联系负责包抓的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单位)派专人参与会诊,依据相关规定认定事实、确定性质、厘清责任,对尚未构成违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放蓝色诊断牌;对一般违规问题出示橙色诊断牌,要求及时纠正;对违纪事实清楚的直接亮“红牌”,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对一些专业性较强、较复杂、涉及面广、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转诊”至上级党委或纪委。
  (四)工作程序
  1.制定“廉情诊所”监督工作方案。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明确被监督村级组织、监督时间、组成人员,有计划、有步骤开展监督。
  2.“廉情诊所”开展监督前,应当向镇有关站所了解被巡诊村项目工程、资金使用等情况和关于村“两委”班子及成员的信访问题线索。
  3.“廉情诊所”启动监督时,应当向被监督村党支部通报监督任务,提出有关要求。
  4.“廉情诊所”监督结束后,要形成监督报告,向“廉情诊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和区纪委汇报,经同意后及时向被监督村反馈。被监督村要认真整改反馈的问题,并在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镇党委。
  5.“廉情诊所”要将监督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区分性质,属工作方面的问题,移交被监督村“两委”处理;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移交镇纪委处置,特别重大的问题线索移交沙坡头区纪委处置。
  (五)工作纪律
  1.“廉情诊所”监督工作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监督情况,不干预被监督村的正常工作、不处理具体问题。
  2.“廉情诊所”监督工作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镇党委和区纪委监委。每半年向镇党委、区纪委监委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监督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监督。
  3.“廉情诊所”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依规处理:⑴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⑵不如实报告监督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⑶泄露工作秘密的;⑷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⑸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⑹有违反监督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4.被监督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要积极配合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党员群众如实反映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依规处理:⑴隐瞒不报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⑵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提供资料的;⑶指示、强令他人干扰、阻挠“廉情诊所”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⑷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⑸对反映问题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⑹其他干扰“廉情诊所”工作的情形。
  三、推进步骤
  (一)试点准备阶段。选择兴海村、海和村、华和村进行试点,确定一间办公室,统一配置悬挂“廉情诊所”标识牌,配备相关工作设施,确定“坐诊”人员及日程安排,建立健全“廉情诊所”组织领导、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及纪律要求等各项制度。统一印制沙坡头区宣和镇“廉情诊所病例”及“诊断牌”“处方”,由各村“廉情诊所”办公室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廉情诊所”工作程序开展“五诊”活动,形成监督报告。镇纪委对试点阶段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镇纪委书记定期到试点镇村“廉情诊所”进行“坐诊”,对“廉情诊所”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确保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二)全面推广覆盖。9月底,对华和村、兴海村、海和村、3个村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在试点村中选取运行较好的村召开现场会,进行观摩推广。在其他21个村党支部全面推广“廉情诊所”监督工作机制。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10日
  (三)总结经验提高。各村“廉情诊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总结“廉情诊所”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不断完善和规范“廉情诊所”运行机制。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廉情诊所”监督工作机制是实现巡察向基层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创新举措。各村党支部书记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镇党委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廉情诊所”运行各环节的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借助村级广播、村级权力监督平台等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廉情诊所”相关职能,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并严格按照“廉情诊所”相关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治理力度。
  3.正视问题立查立改。各村党支部要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积极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要认真对待“廉情诊所”监督反馈的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因条件限制一定无法解决的也要向群众讲明白。
  4.强化督查指导。镇纪委要强化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及时跟踪反馈。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监督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宣和镇“廉情诊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宣和镇“廉情诊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韩进军 沙坡头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玉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吉祥 纪委书记
  成 员:段立武 镇党委副书记
  刘彦录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吕明杰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学成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 佳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 丹 党委委员、副镇长
  韩治忠 纪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詹 静 纪委委员、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
  康泽伟 纪检专干
  24个村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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