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宣和镇“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推进工作“五定”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宣和镇“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推进工作“五定”方案
根据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对新增24家“散乱污”企业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卫沙政办发〔2018〕12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宣和镇“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持续改善全镇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宣和镇辖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规划、环保等手续不全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横到边、纵到底、地毯式”全方位全覆盖的专项集中排查和整治。2018年共排查“散乱污”企业14家。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限定时限,强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提升改造一批、限期搬迁一批”的整治要求,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分类整治,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我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关停取缔企业1家。对宏源水泥制品厂1家不符合规划的企业,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措施依法予以取缔。
责任领导:刘彦录
责任单位:喜沟村
责 任 人:马小平
整治时限:2018年8月15日前
(二)改造提升13家。对符合产业政策,但未办理环评批复手续和环评验收手续企业,坚决采取断电、断水措施限制企业生产,督促企业办理环保手续;对办理环评批复手续,但未通过环评验收企业,督促企业按照环评批复内容完善环保设施,并申请环保部门验收。
责任领导:吕明杰、李学成、刘丹
责任单位:宣和村、丹阳村、林昌村、汪园村
责 任 人:赵建全、秦光辉、俞建康、汪俊寿
整治时限:2018年8月15日前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完成宣和镇“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宣和镇“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玉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段立武 党委副书记
张吉祥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彦录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吕明杰 党委组织委员
李学成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 佳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 丹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雷 柏 镇执法队队长
麦永泽 镇执法大队副队长
韩治忠 镇党政办主任
常玲芳 镇综治办主任
黄安林 镇民生中心主任
张 明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马彦林 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执法队,办公室主任由雷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麦永泽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长协调、指导督促宣和镇“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推进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和主任具体抓,对辖区“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村要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明确时限,强化措施;镇执法队负责联系沙坡头区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把握工作进度,合力攻坚推进,确保“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全面完成。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村要在人员密集场所利用宣传栏、展板、横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的重要意义,形成全民治污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
(三)完善档案,及时报送信息。各村要安排专人负责资料收集归档、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于每周三16:00前,报送整治进展情况,每个企业要有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照片,纸质版经村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报镇执法队。
(四)强化督导,依纪依规问责。镇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对工作推进缓慢、底数不清、整治不力、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以及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五)网格管理,巩固整治成效。强化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机制,细化网格员职责和区域,强化常态化巡查监管措施,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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