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20/2018-42794
  • 宣政发〔2018〕106号
  • 沙坡头区宣和镇
  • 沙坡头区宣和镇
  • 有效
  • 2018年06月22日
关于印发《宣和镇防洪抢险工作预案》的通知
宣政发〔2018〕106号
时间:2018年06月22日 来源:沙坡头区宣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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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办(中心、队),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今年的防洪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现将《宣和镇防洪抢险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宣和镇防洪抢险工作预案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宣和镇防洪抢险工作预案

 

一、总 则   

   1、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防洪抢险工作程序,做好洪涝灾害性天气等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中卫市历年防汛工作方案、预案、山洪灾害防治方案等,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等引发的极可能导致出现水库垮坝、干渠堤防决口、住房倒塌等重大险情的应急处置。

  4、工作原则

  (1)在镇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的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洪抢险的水平,确保全镇防汛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防洪抢险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村分组负责。

  (3)防洪抢险工作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防抗结合的原则。

  (4)防洪抢险工作按照以村(组)为单位,属地负责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坚持依法防洪抢险,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

  (6)坚持防洪抢险统筹,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主要防洪防汛工程

  1、黄河、清水河防洪防汛。

  沿黄河的福堂、福兴、何营、赵滩、张洪、宏爱、马滩七村,加强黄河沿线巡视,对河水水位涨落做到动态掌握。

  清水河沿线的宏爱、马滩两村要密切注意清水河水位变化,防止山洪暴发冲毁农田,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香山北麓导洪沟防洪防汛。

  (1)扬灌区草台、丹阳、喜沟、兴海、华和、敬农、草台等村要密切注视香山北麓至南干渠片区山洪沟,在汛期定期巡视导洪沟堤坝,防止突发山洪冲毁堤坝以及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

  (2)沿石磺沟的草台、旧营、赵滩三村分别按原定界限,检查、加固、巡护沿沟各类工程,安排好退水闸的管理,保护好附近水利、交通通讯等设施。

  3、干渠堤坝防洪防汛。

  沿七星渠的福堂、羚羊、东月、宣和、旧营、三营、宏爱等村密切注视半截子沟、沙沟子、白鹅子沟等山洪沟,落实抢险人员,协助七星渠宣和水管所做好干渠的防洪工作。羚羊村保护好寿渠,马滩、赵滩、张洪村负责马滩渠的安全。南山台扬灌区各村负责南干渠的安全,永和、汪园、山羊场负责辖区内同心渠的安全。

  4、水库、蓄水池防汛。

  (1)兴海、海和村负责生态移民高位蓄水池安全管理和防汛预报。由兴海、海和、羚和、喜沟、永和密切关注汛情,并做好群众安全转移工作预案及防汛队伍落实。

  (2)山羊场、汪园村负责寺口子水库的安全管理和防汛预报。并做好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镇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指挥部,在沙坡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全镇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1、组织机构。

  镇防汛指挥部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副总指挥,其他领导、镇各办、(队、中心)主任、各村书记、镇派出所、各灌区供水部门、宣和粮库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政府对防洪抢险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共同协作,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2、工作职责。

  镇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负责编制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防汛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等。镇班子领导成员按分工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和所联系村,负责联系重点水利工程和所联系村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有关村及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单位)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3、各成员单位防汛职责。

  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镇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镇的防汛工作。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全镇防汛抗洪救灾重大事件协调和综合情况上报。负责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人员的防洪抢险救灾工作,根据镇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及时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并根据镇党委、镇政府的要求,向上级请示派部队增援受灾地区。负责把握全镇防洪抢险救灾宣传工作导向,及时组织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洪抢险救灾新闻宣传报导工作。

  镇综治维稳办公室: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受灾区域社会秩序,协助镇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

  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全镇防洪减灾工程的建设指导与管理。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制订水利工程防洪应急措施,审定和制订防洪抢险方案,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负责防汛物资的准备工作。督促有关村(组)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洪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镇水利防灾减灾建设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计划的上报和建设的协调工作。在沙坡头区气象部门支持下,负责天气预报、警报工作。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预报,并向镇防汛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负责水情、雨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汛期及时跟踪分析最新水情,并向镇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提供水文信息,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持,做好洪水调整、分析及评估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受灾信息。指导农业防汛减灾工作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指导受灾区域调整农业结构。负责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

  镇民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全镇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协助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受灾区域救灾及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等工作。

  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协助指导全镇城镇防洪规划制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负责落实镇级防汛救灾资金,及时下拨防汛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负责协调邮政、电力、电信等部门的防洪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工矿企业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制定、实施抢险救灾交通保障预案,协调组织运力,做好防洪抢险物资和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抢修水毁道路、桥梁,全力保障辖区内抢险救灾交通运输任务的顺利进行。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对土地崩塌、塌陷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组织、协调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协助抢险救灾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维护交通秩序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洪抢险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

  七星渠宣和水管所:要加强同镇指挥部和相关各村的联系,及时通报水情和泄洪时间、泄洪量等情况,并安排专门人员做好石磺沟、白鹅子沟和曹家山沟的监控。

  卫生院:负责受灾区域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药品供应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提供洪涝受灾区域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赶赴抗洪一线,开展治病防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教育办公室:负责中学、小学、幼儿园在校生的安全、疏散转移工作。

  各村:做好村危旧房屋、水库、河道、塘坝、洼地、山洪沟等防洪安全重点区域的监督巡查工作,并按职责分工配合组织指挥好本村监测预警、抢险救灾和转移安置等工作。

四、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的组织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水库、石河堰等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影响行洪溪河的险工险段、障碍物实行应急整治和清除;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溪河、水库、城市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合理配置,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2、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指挥部组织国土资源、水利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3)建立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村书记、水库管理员分别为镇、村、水库管理单位的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镇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应急响应。

  进入汛期,镇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洪涝灾害发生后,镇防汛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区防汛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因水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镇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五、防汛值班制度

  1、汛期值班,必须24小时不间断值班,非汛期若遇到异常气象预报,防汛办公室及时安排临时值班。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3、值班人员应做好信息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来电单位、姓名、通话内容、时间等。需要请示处理的事情办完后,要记录办理情况、值班人员签名。

  4、按时收听、记录气象预报。当气象台发出暴雨警报时,要向防汛值班领导汇报。

  5、切实做好交接班工作,准确记录发生的重要情况、结果以及遗留问题等等。

六、应急保障

  1、通讯保障。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所有防汛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

  2、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门应急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镇人武部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队伍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3、资金保障。

  镇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按总人口0.5元/人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洪水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七、善后工作

  发生洪水灾害后,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1、救灾。

  发生重大灾情时,镇人民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镇民生服务中心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镇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镇政府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根据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镇防汛指挥机构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3、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

  遭受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5、防汛工作评价。

  每年镇防汛部门应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洪抢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人民政府表彰并向上级推荐表彰;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 附 则

  1、本预案由镇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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