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宣和镇镇村两级部分河长名录的通知
宣政发〔2018〕85号
各村、各办(中心、队):
为认真落实沙坡头区全面推进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沙河长办发〔2017〕13号)文件精神,根据宣和镇党委、政府领导岗位及村级河长人员变动实际情况,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宣和镇镇村两级部分河长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宣和镇村两级河长名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河长制工作的相关要求,抓好河长制工作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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