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办(中心、大队):
现将《宣和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委员会
2018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宣和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中卫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按照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宣和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维护我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四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部署、重大措施、处理重大案件及时向同级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同级和上级党委请示。
(二)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坚持打早打小,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决打击涉黑犯罪组织和涉恶犯罪团伙,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首恶和骨干分子。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不降格也不扩大,确保专项斗争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四)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与打击非法、邪教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重点打击对象
在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扫黑除恶势力同时,重点打击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象:一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二是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三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四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五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六是干扰阻碍全镇重大支撑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七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八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沙石林矿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滥盗滥伐的黑恶势力;九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十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十一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的黑恶势力;十二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十三是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等。
四、主要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各村要召开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悬挂刷写统一制定的标语、口号、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无盲点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鼓舞斗志,壮大声势,营造氛围。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动员全镇上下参与专项斗争,营造浓厚扫黑除恶氛围。健全舆论引导处置机制,严防发生负面舆情。
(二)广泛收集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深入黑恶犯罪活动活跃的行业、地区、领域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包村镇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建档立卡包保帮扶责任人要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走访摸排,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逐户走访,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要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核实处理,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和保护措施。宣和派出所要把排查发现黑恶势力线索作为基层民警的重要工作职责,深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区域进行摸排调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近5年的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工商、交通、国土、水利、林业等市场、行业部门,要组建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矿、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纪检、信访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专班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案件侦办。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审查,立案后成立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案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侦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抓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的组织基础。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物、账户,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彻底打掉黑恶犯罪的社会基础。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纪检部门要把扫黑除恶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要和政法机关建立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带支部活动,所有党员干部全部分片包村,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及时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镇党委加强对各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严格人选标准和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级“两委”班子。对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宣和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玉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新源 宣和派出所所长
李学成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段立武 镇党委副书记
张吉祥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彦录 镇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
王 佳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 丹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吕明杰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赵建全 镇党委委员、宣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韩治忠 镇党政办主任
常玲芳 镇综治维稳中心主任
张 明 镇社会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雷 柏 镇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马彦林 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黄安林 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福兴村党支部书记
詹学成 福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焦怀军 羚羊村党支部书记
张世成 东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何建庭 何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孙建荣 旧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雍明贤 赵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淑兰 三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 庆 张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占锁 宏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唐春旭 马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汪俊寿 汪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马万科 永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马小平 喜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秦光辉 丹阳村党支部书记
黄 科 敬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尚进成 曹山村党支部书记
孙贵生 草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马 强 华和村党支部书记
罗永贵 海和村党支部书记
李建忠 羚和村党支部书记
马建平 兴海村党支部书记
余建康 林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维稳办公室,由常玲芳主持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宣和镇扫黑除恶斗争组织、协调、联络、督查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要充分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各村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机制,督导考核。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督察督办,确保各项举措和部署落到实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制定细化考核规则,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级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镇党委、政府组织督导组,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掌握信息,及时汇报。各村支部书记要及时汇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对一些群体性、突发性重大事件要及时汇报、及时处置。每月25日前将本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派专人报送至镇综治维稳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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