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20/2018-16544
  • 沙坡头区宣和镇
  • 沙坡头区宣和镇
  • 有效
  • 2018年03月02日
宣和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安排意见
时间:2018年03月02日 来源:沙坡头区宣和镇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进度,规范危房改造申报审批程序,确保危房改造符合镇村规划,结合全镇实际,现将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农村危房改造本着“规划先行,整村推进,坚持标准,公开透明”的原则,必须在村庄规划区域内实施,并且要与2017年开展的“危房改造攻坚行动”摸底排查数据一致。
  (一)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村庄建设、小城镇建设等结合起来,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村容村貌整治相衔接,按照打破分散居住、地籍延续,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集中连片建设的思路,合理规划,完善已建成居民点。
  (二)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政府引导扶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三)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切实帮助农村困难群众建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
  二、改造范围与目标任务
  (一)改造范围。
  农村危房改造的帮扶对象必须是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经过摸底排查后房屋核定为D级危房,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重点照顾极度贫困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度全镇改造D级危房50户。
  三、建设标准、补助标准与筹资筹劳
  (一)建设标准。
  1.新建房屋总体建设标准:危窑危房改造必须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自治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新建房屋必须符合村庄布局规划(独门独院独户,纵横排列整齐,地基标高一致,花庄点不予验收),做到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健全。
  2.新建房屋建筑面积标准:1至3人户控制在2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
  3.新建房屋质量标准:新建房屋基础部分的处理必须符合当地地质条件,房屋朝向良好(主房坐北朝南),必须设置上下“三七”圈梁(上或下为二四圈梁的不予验收)、构造柱、“三七”墙、搭通梁(搭搭梁不予验收)、砌筑砂浆达到标号、塑钢窗、红瓦屋顶(彩钢屋顶不予验收)。
  (二)补助标准。
  按上级部门2018年通知标准执行。
  (三)筹资筹劳。
  凡在规划区内改造建房的农户,自筹承担旧房拆迁、地基复平、道路铺垫、围墙建设等费用,并承担巷道硬化、供排水、绿化等政府补助以外差额部分的分摊筹资筹工筹劳。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各村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全村危房情况,农村极度贫困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上报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备案。
  (二)严格审批、确定对象。
  1.农户申请。农户向村民委员会递交《危房改造申请书》,农户与村委会签订《危房改造协议书》,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书面申请、户籍证明、收入证明等。
  2.村级审核。村委会收集农户申请,进行实地核实,对符合村庄规划并有本镇户籍的,在《危房改造申请书》上填写明确意见,加盖公章,附相关证明资料,上报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解释说明。
  3.镇级审批。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对村委会申报材料的真实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和鉴定,提出明确意见。符合条件的,通知村委会组织农户填表、拍照(改造前房屋)并建房。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原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三)明确任务、组织实施。
  各村按照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数,指导镇村审核符合镇村规划且有本镇户籍的农户建设房屋。全镇农村危房改造要于9月30日前完成。
  (四)检查验收、认真总结。
  全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整理汇总档案资料,在系统中录入信息,坚决做到一户一档。同时向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上报全镇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并提交验收申请,迎接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等相关部门的验收。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快农房改造进度。
  镇上成立由镇长李玉明任组长,人大主席刘吉祥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及各村书记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刘吉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督查、考核。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书记负总责、村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
  (二)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农户积极进行危房改造。
  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危房改造的意义和优惠政策。要组织干部深入农户家中宣讲政策,动员农户按照规划进行危房改造。
  (三)明确工作重点,跟踪落实危房改造进度。
  各村要将危房改造任务责任到人,要以集中连片为原则,动员农户加快农房改造。对往年没有建成的农居点,要按照统一规划、插空补缺、捋直巷道的原则,安排部署进行建设。

 
  附件:宣和镇2018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