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资金名称:2023年12月份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项目
二、补贴文件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99号)、自治区民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暂行办法》(宁民规发〔2021〕7号)、沙坡头区民政与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沙坡头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养育津贴、特困人员供养及临时救助标准的通知》(卫沙民社发〔2022〕26号)。
三、申请条件:持沙坡头区常住户口证明的居民,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5520元可申请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年人均月收入低于650元可申请城市低保。
四、申请程序: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名义(简称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申请人签字确认的书面声明家庭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以及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等)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补齐所规定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审批并申请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
五、补贴资金标准:按照乡镇人民政府核定的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与本地低保标准(农村年人均5520元、城市月人均650元)的差额乘以家庭成员人数计算。
六、补贴对象及金额:
宣和镇2023年12月共有1808户2379名低保对象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涉及资金共计888400元。
本期公示期为7天,从2023年11月27日起至2023年12月3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反映[联系电话:0955-7629001;通讯地址: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邮编:755000;双休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镇、村、队(组)人员姓名以及不符合条件的具体内容。来信请署实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