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和镇2020年6月新增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通知
宣政发〔2020〕51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社会各项救助政策,切实保障低收入人群及“三无”人员的正常生活,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民规发[2019]1号)《关于印发沙坡头区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沙政办发[2019]45号)相关规定,经困难群众申请、镇民生中心入户核查、各村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公示、四部门财产核查、沙坡头区低保中心抽查、镇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准王千瑞等98名(其中户内增人36人)困难群众进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侯晓菲等4名困难群众进入城市低保保障范围,6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请你们按照要求做好新增人员公示,并对以上新增人员家庭情况动态进行定期核查,将不符合政策人员及时上报宣和镇民生中心予以核实清退。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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