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11/2023-0043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12-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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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 |
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21〕122号)相关要求,经自查自评,沙坡头区2023年“雨露计划”项目,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项目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现就沙坡头区2023年“雨露计划”项目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中卫市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目标
(1)数量指标
脱贫人口(享受政策)、监测对象(学籍建立在风险消除前)享受“雨露计划”补助年度预期目标任务人数为600人。
(2)质量指标
脱贫人口(享受政策)、监测对象(学籍建立在风险消除前)“雨露计划”补助发放准确率目标任务为100%。
(3)成本指标
脱贫人口(享受政策)、监测对象(学籍建立在风险消除前)经个人申请,村、镇、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逐级审核,确定补助学生名单,补助标准为:2023年春季1500元/人/学期、2023年秋季2000元/人/学期,单人补助小于等于3500元/年/人。
2.效益指标目标
(1)经济效益指标
脱贫人口(享受政策)、监测对象(学籍建立在风险消除前)补助金额目标任务为大于等于200万元,小于等于262.5万元。
(2)社会效益指标
脱贫人口(享受政策)、监测对象(学籍建立在风险消除前)脱贫人口接受职业教育人数为600人。
3.满意度指标
享受“雨露计划”政策脱贫人口(享受政策)、监测对象(学籍建立在风险消除前)满意度目标任务为大于等于95%。
二、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9日,沙坡头区“雨露计划”补助上半年兑付99.45万元,下半年兑付123.6万元,全年兑付223.05万元。
(二)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
2023年我区“雨露计划”坚持经个人申请,村、镇、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逐级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兑付资金。具体工作由我局教育培训业务室负责开展。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19日,脱贫人口(享受政策)、监测对象(学籍建立在风险消除前)发放“雨露计划”上半年补助663人,下半年补助618人,完成数量指标。
(2)质量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19日,脱贫人口(享受政策)、监测对象(学籍建立在风险消除前)上半年符合政策663人,下半年符合政策618人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发放准确率100%,完成计划任务目标。
(3)成本指标
脱贫人口(享受政策)、监测对象(学籍建立在风险消除前)经个人申请,村、镇、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逐级审核,确定补助学生名单,补助标准为:2023年春季1500元/人/学期、2023年秋季2000元/人/学期,单人补助小于等于3500元/年/人,完成计划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19日,脱贫人口(享受政策)、监测对象(学籍建立在风险消除前)发放“雨露计划”补助223.05万元,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2)社会效益指标
脱贫人口(享受政策)、监测对象(学籍建立在风险消除前)脱贫人口接受职业教育人数完成785人,完成社会效益指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雨露计划,资助脱贫人口(享受政策)、监测对象(学籍建立在风险消除前)子女,切实减轻脱贫人口(享受政策)、监测对象(学籍建立在风险消除前)上学学费负担,组织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技术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提升技能素质,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我局预算项目资金262.5万元,由于下半年新增就读中职、高职、大专学生较少,实际支付223.05万元,低于预算资金。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谋划2024年“雨露计划”工作,组织镇村积极宣传推广2024年“雨露计划”补助申报要求及政策,精准摸排符合“雨露计划”补助学生并指导申报,及时兑付补助资金,切实发挥“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提高群众满意度。
中卫市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