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11/2023-0042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12-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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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 |
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21〕122号)相关要求,经自查自评,沙坡头区2022年脱贫人口村级公益岗位项目,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项目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现就沙坡头区2022年脱贫人口村级公益岗位项目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中卫市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目标
(1)数量指标
享受脱贫人口(享受政策)、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公益岗位补贴人数高于等于60人。
(2)质量指标
脱贫人口(享受政策)、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公益岗位工资发放准确率目标任务为100%。
(3)成本指标
脱贫人口(享受政策)、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公益岗位人均标准为1124元/人/月。
2.效益指标目标
(1)经济效益指标
发放公益岗位补贴金额任务为高于等于57.0992万元。
(2)社会效益指标
带动脱贫人口劳动力就业人数任务为高于等于60人。
3.满意度指标
享受2022年脱贫人口村级公益岗位的脱贫人口(享受政策)、监测对象满意度目标任务为95%。
二、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8日,沙坡头区2022年脱贫人口村级公益岗位工资共计发放69人61.3704万元。
(二)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
2022年脱贫人口村级公益岗位项目,我区按照村初审(公示)、乡镇复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兑付资金。具体工作由我局教育培训业务室负责开展。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享受脱贫人口(享受政策)、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公益岗位补贴人数69人,已完成目标任务。
(2)质量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8日,脱贫人口(享受政策)、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发放脱贫人口村级公益岗位69人,已全部发放完毕,发放准确率100%,完成计划任务目标。
(3)成本指标
脱贫人口(享受政策)、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公益岗位人均标准为1124元/人/月。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5日,脱贫人口(享受政策)、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发放2022年脱贫人口村级公益岗位工资61.3704万元,已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2)社会效益指标
带动69名脱贫人口劳动力就业,已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安置生态移民村公益岗位,实现安置部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门口就业,增加脱贫人口收入,激发脱贫人口的内生动力。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由于各乡镇实际聘用公益岗和防返贫监测员时间不一致,我局按照总人数预算资金,实际工作中1名防返贫监测员于1月份死亡,实际发放2022年公益性岗位工资61.3704万元,小于预算资金。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谋划2024年公益性岗位安置项目,规范公益岗位工资发放时间并按时发放,最大限度发挥衔接资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中卫市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