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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下达2023年第一批地方债收回资金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23-09-25 作者:
来源:

区水务局,永康镇人民政府: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第一批)》(宁财(债)指标〔202343号)和《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的通知》(卫沙财指标〔202360号)精神,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收回2023年地方债资金中的600万元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用于2个项目,其中中沟中段盐碱地治理工程500万元、永康镇城农村苹果产业园试点项目100万元,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批复实施,不得擅自变更、新增建设内容,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不准挪用、拖欠和挤占专项债券资金。

    二、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债券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 乡村振兴局 发改委 民委 林草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财(农)发〔2022313号)及《关于切实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财务制度,严格支付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分类核算。

三、合理安排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强化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项目质量,在收到文件10日内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并报我局备案。


附件:1.2023年第一批地方债收回下达明细表

      2.绩效目标申报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        

20239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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