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辖区内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辖区传染病疫情报告和检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报告及对各村卫生室进行指导。
(三)负责辖区内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卫生院负责对辖区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负责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
(四)卫生院承担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居民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等。
(五)卫生院承担健康教育工作。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居民健康教育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众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
(六)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
(七)卫生院承担市级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中心卫生院部门决算包括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中心卫生院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细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134.24万元,支出总计1075.85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316.63万元,上升38.72%,支出增加260.54万元,上升31.96%。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34.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5.32万元,占78.93%;其他收入238.92万元,占21.06%。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7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9.19万元,占64.99%;项目支出376.67万元,占34.01%。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895.3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9.33万元 ,上升50.22%。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863.3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7.4万元,上升44.87%。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3.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25%。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7.4万元,上升44.8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3.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77万元,占4.14%;住房保障(类)支出21.77万元,占2.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5.84万元元,占93.3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7.13万元,支出决算为89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院有基础建设项目资金及中央转移支付专项拨款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2.5万,其中:人员经费490.33万元,公用经费32.1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54.55万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62.25万元,增长15.87%,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85.01万元,增长23.00%。
2.商品和服务支出32.17万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2.66万元,下降7.64%,主要原因是发放职工增资导致支出增加;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6万元,增加4.81%。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78万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17.86元,减少33.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自7月份起移交社保发放;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65万元,增高16.63%。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45万元,下降77.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45万元,下降77.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元,下降0.07%。下降原因是:公务车改革,车辆减少;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维护费、加油费、车辆保险费、停车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餐费支出。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1578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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