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卫生院是中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管的二级预算单位。承担辖区基本医疗服务和疾病控制、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辖区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等任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配合承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卫生院部门决算包括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卫生院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细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 604.32,支出总计629.20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减少156.28万元,下降20.55%;支出减少114.36万元,下降15.38%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04.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6.25万元,占77.15%;其他收入138.07万元,占22.85%。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2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43万元,占71.59%;项目支出178.77万元,占28.41%。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466.2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9.62万元,下降25.50%。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474.6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1.19万元,下降24.16%。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4.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44%,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1.19万元,下降24.1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4.6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0万元,占3.10%;住房保障(类)支出14.77万元,占3.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5.21万元,占93.7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3.90万元,支出决算为474.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5.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0.42万元,公用经费45.4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99.48万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3.21万元,增长19.97 %,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8.49万元,增长10.22%。
2.商品和服务支出45.49万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4.88万元,增长12.02%,主要原因是新建门诊楼增加办公设施等导致支出增加;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2.85万元,增加39.3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4万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5.12万元,减少9.1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自7月份起移交社保发放;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7.52万元,增加52.42%。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8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8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7%。下降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维护费、加油费、车辆保险费、停车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用于政府采购资金共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969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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