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时间:2025-05-21 来源: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一、申请资料清单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级及以下医院、二级及以下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疗养院、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健康体检中心无需提交);

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4.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和科室分布图;

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目录;

6.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7.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情况汇总(包括姓名、职称、职务、所在科室、已取得相关证书名称、编号等);

8.医疗机构拟注册或变更注册人员(医师、护士)登记汇总表〔包括姓名、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拟)注册地点、执业范围或注册年限〕及其注册或变更注册申请表;

9.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执业人员和必备医疗设备对应关系表;

10.基础医疗设备和与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名录;

11.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表。

注:申请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时,同时申请放射诊疗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救护车配置备案等,审批部门应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承诺时限内办结综合审批事项。

二、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前往中卫市政务中心26号窗口提交纸质资料。

2.受理审查:材料补正通知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视为放弃。

3.现场核验(15个工作日内):组织实地核查设备、布局、流程,出具《现象审查意见书》

4.审批决定(45个工作日内):通过后公示7天,无异议则发证,未通过需书面告知原因。

咨询电话:0955-7068658



中卫市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    

20255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