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沙坡头

中卫市沙坡头区医疗健康总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索引号 640502033/2021-00063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

中卫市沙坡头区医疗健康总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体内部医疗业务和医疗服务工作的紧密合作,努力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一般大病不出县”的就近就医新格局,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沙坡头区相关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城乡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共享合理利用,建立健全、乡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明确沙坡头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提升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服务水平基础上,防止基金支出的不合理增长,保障城乡居民医保资金安全性和公平性,巩固和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二)工作任务

1.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建立医体内双向转诊制度,一方面,乡镇卫生院接诊患者后,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确需转诊的,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必须作为第一上转医院。另一方面,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在病人经过治疗病情稳定后,根据需要可转向乡镇卫生院进行后续治疗或康复。同时推进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到乡镇卫生院首诊,康复回基层,并指导患者合理、及时有效转诊。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乡镇卫生院要加快现有卫生服务人员和村卫生室人员的培训,熟悉和掌握双向转诊基本原则和要求,全面推行和不断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强化综合服务、连续服务、上门服务,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诊疗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积极开展家庭医生服务及慢性病管理、康复跟踪服务。加快建立健全县、乡、村之间的远程诊疗咨询系统、远程会诊系统和双向转诊信息系统,推广电子病历,提高转诊会诊质量和效率,在有效保障公民隐私的情况下逐步实现患者健康信息的合理互联共享。

3.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帮扶。沙坡头区人民医院要对乡村医疗机构在业务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支援和帮扶,要根据医体下级单位的功能和需求,开展技术协作,提供技术指导,定期或根据需要安排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开展病例会诊、病案讨论、业务讲座,帮助乡镇卫生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工作原则

1.患者自愿原则。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经济、有效的医疗服务。

2.分级管理原则。除按国家法律法规对传染病、危重急诊等特殊疾病转诊救治有特别规定外,一般轻度常见病、多发病及各种康复期病人主要在乡镇卫生院诊治,乡镇卫生院接诊的危急重症、疑难杂症要及时上转至沙坡头区医院诊治。

3.合理诊疗原则。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推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促进卫生资源共建共享和合理利用,切实减轻患者负担,为群众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经实验室质控评价合格后,医共体内互认临床检验报告。

4.连续服务原则。充分发挥远程诊疗咨询系统、远程会诊系统和双向转诊信息系统的作用,建立起科学合理、有效便捷畅通的上下级转诊治疗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连续性的医疗服务。

5.科学引导原则。要根据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发展方向和学科优势,在医共体内科学合理引导患者转诊。

6.共享分担原则。双向转诊涉及到医共体内同级或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业务连续或交叉,要本着互利互惠,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原则,做好双向转诊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二、转诊细则

(一)转诊对象

1.医共体内上转对象。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乡镇卫生院难以实施救治的病例;

(2)受诊疗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

(3)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理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科目的病例;

(5)沙坡头区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

2.医共体内下转对象。

(1)急危重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适宜基层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需长期康复治疗的慢性病人;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睁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自愿要求转回乡镇卫生院并适宜基层后续治疗或康复者;

(5)沙坡头区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

(6)其他适宜基层后续治疗或康复的病人。

3.医共体外转诊对象

沙坡头区医院确实无法诊治的疾病,可转诊医共体外医疗机构就诊。

(二)工作流程

1.医共体内上转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治医生将需上转病人的相关信息转沙坡头区医院:

(1)急危重病人由下级经治医生护送,填写双向转诊单转给沙坡头区医院双向转诊服务科,由双向转诊服务科根据病人病情需要,与专科病房医生做好交接。

(2)病人自行转院,双向转诊单由病人或家属携带,下级转诊单位与沙坡头区医院取得联系,减少病人就医环节,提倡无缝转诊。

2.医共体内下转病人

(1)专科医生在病人出院时,将病人的检查治疗情况、出院诊断、病情转归、后续治疗、康复指导等情况及时汇总报沙坡头区医院双向转诊服务科;

(2)沙坡头区医院双向转诊服务科及时将双向转诊单相关信息分转给病人参合所在乡镇卫生院。

3.医共体外转诊病人经治医生根据参合患者病情填写《沙坡头区医疗健康总院院外医疗转诊单》,拟定转诊意见和转往医院,经病人和科室同意,报医院医务科审核同意后向外转诊。

(三)考核目标

1.基层首诊。在基层就诊的患者年就诊人次达到辖区常住人口的3倍以上。

2.医共体内双向转诊符合上转的患者转诊至沙坡头区医院,香山卫生院每月1人以上,其它卫生院每月至少5人以上。

三、工作职责

沙坡头区医院与乡镇卫生院要建立相互协作关系,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力,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规范开展双向转诊工作。

(一)沙坡头区医院职责

1.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成立双向转诊服务科室,制定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本级医院相关业务科室和病区的沟通和联系,保证转诊工作的顺利开展。

2.双向转诊服务科负责协调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和联系下转患者工作。安排专科医生接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的患者。

3.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病人实行优先就诊,减少就医环节,一般情况下,上转患者住院应优先考虑。

4.实行资源共享,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患者根据病情需要合理检查,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5.将沙坡头区医院简况、特色、知名专家特长、医疗设备及优惠政策措施编印成册,发至基层责任医生手中,并在转诊信息系统中公开,方便基层责任医生转诊。

6.强化转诊审核。沙坡头区医院做好对共同体外转诊就诊患者的审核力度,对患者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做好转诊备案,确保患者合理就医。

(二)乡镇卫生院职责

1.乡镇卫生院要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汇集、上报、下转接收和落实随访工作任务。

2.基层责任医生要熟悉沙坡头区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等,协助或指导病人联系相关专家,及时将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转往沙坡头区医院

3.对上转患者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情况。对下转患者一般应在48 小时内进行随访,要按照沙坡头区医院的指导意见,做好康复治疗、护理和随访管理,保持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规范性,并及时建立健康档案,纳入健康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沙坡头区医院成立双向转诊服务科,医共体内各乡镇卫生院安排专人负责转诊工作。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转诊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职责和服务流程,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医共体成员单位应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

(二)加强宣传教育。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双向转诊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医务人员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此项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促进转诊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严明工作纪律。沙坡头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要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规定的要求和范围开展转诊工作,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热情导诊,合理转诊。

(四)完善管理机制。将医共体转诊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定期组织督导,开展绩效考核评价,逐步完善管理机制。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程电子转诊,提升工作效率制定绩效分配办法,在保障医共体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激发医务人员积极性,切实推进转诊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五)加强新政策落实。医共体内部相关文件制度、条款若与上级主管部门新出台的文件政策不符,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时调整执行。



中卫市沙坡头区医疗健康总院    

2021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自治区审计厅 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自治区统计局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信访局 人民防空办公室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宁夏广播电视台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自治区政府研究室 宁夏文史研究馆 自治区地质局 宁夏农林科学院 宁夏大学 宁夏医科大学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师范学院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宁夏监狱管理局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宁夏教育考试院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自治区人民医院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自治区煤炭地质局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宁夏博览局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