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关于保留和废止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卫沙卫发〔2022〕8号
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沙法办发〔2022〕3号)要求,现对2021年以来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印发的各类政策性文件和2021年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中予以保留的相关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纳入此次清理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共7件,其中保留5件,废止2件。
宣布废止的政策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1.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决定保留的政策性文件
中卫市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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