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02014/2025-0009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11-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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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文昌镇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文昌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计划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等涉企行政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4.《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
5.《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
检查内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消防安全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2月19日
四、检查主体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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