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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昌镇2021年安全生产暨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14/2021-00107 文号 文政发〔2021〕34号 生成日期 2021-06-01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文昌镇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文昌镇 有效性 有效

各村(居),辖区各学校、企业:

将《文昌镇2021年安全生产暨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昌镇2021年安全生产暨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全镇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沙坡头区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基础建设为保障,着力建机制、补短板、强弱项,统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遏制和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增强政治自觉。各村(居)、企业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主要论述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引导干部职工学深悟透重要论述的精神,深刻理解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二)增强思想自觉。各村(居)、企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等,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增强行动自觉。各村(居)、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推进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各村(居)要进一步明确“两委”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共同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各村(居)要严格按照网格划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每月10日前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每月25日前要对本辖区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活动,并将检查记录(隐患检查记录表、整改回执单、检查图片)报送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要督促企业限期排除和整改。各村(居)书记每年至少检查2次本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五)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真正把企业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放在同等位置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把安全措施落实到经营决策中、落实到生产计划中、落实到生产过程中。各企业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六)严格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文昌镇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年底按照镇政府与各村(居)、企业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进行全面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以考核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

三、切实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七)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农业生产、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根据梳理出的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逐步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

(八)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根据各行业领域事故季节性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1.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要对镇辖区10个危化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重点检查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情况;关键部位防火、防爆、防冻、防泄漏、防中毒等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实施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要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稳定。

2.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要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严肃查处违规生产、无证经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严禁超量存放,杜绝零售烟花爆竹点存在“上宅下店”“前店后院”和连片经营烟花爆竹现象。

3.开展冶金有色等工贸八大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要对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培训教育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以及危险作业审批要求不高或标准不严、外包工程存在“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现象等突出问题,要督促企业不断强化重点工序、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坚决遏制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高发态势。

4.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要联合相关部门以农村公路为重点实施综合治理,严肃查处农用车辆、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渣土车、农村“五小”车辆安全监管,强化路面检查监管。重点加强农村道路、桥梁、涵洞、高边坡等场所安全监管,消除农村道路交通漏水,结冰等安全隐患。

5.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要全面排查本辖区项目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做好施工的督查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各建筑工地应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每天要安排专人检查工地的安全生产情况,排除脚手架、起重设备、深基坑临时摆放等施工生产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冻等督查工作;对停工建筑施工现场要做到料净场清,值班住宿人员要加强停工现场周边的巡视,发现问题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6.开展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要大力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寺庙、文博单位、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商场影院、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地下空间、“三合一”“多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火灾隐患,深化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和高层建筑安全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加强防火巡查检查,坚决纠治堵塞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加强重要节假日期间大型文娱、集会、庙会以及其他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人流动态监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确保安全稳定。

7.开展石油天然气管道和城镇燃气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相关企业要重点排查开展石油天然气、燃气等各种易燃易爆品输送管道安全排查,整治隐蔽致灾隐患情况;建立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情况,以及建立完善燃气使用环节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台账,排查整治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情况。

8.开展教育机构安全专项整治。辖区各学校应加强校园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校园建筑物、食堂、宿舍、运动器材训练等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师生教育教学活动安全。要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对所有学校校车进行摸排,确保校车司机证件齐全、技术过硬。实验室管理人员要由专业学科老师担任,对存放实验物品要进行登记并分类存放,已过期的实验用品要及时联系生态环境分局等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按时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防治,寒暑假期间要有专人看护,严防事故发生。

9.开展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关村要加大对养殖场的安全监管力度,检查场内用电、用水、消防设备运行情况,严防各类火灾的发生;强化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检查,做好用火、用电、特种设备工作的监控,严防火灾、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加强设施农业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检查力度,严防农业事故的发生;加大对农机和农用车载人的检查力度,对违规使用农机、违规载人的要严厉处罚。

10.开展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水利、电力、民爆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时限、措施、目标,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安全水平。

(九)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企业重大安全隐患一路“整改”、一路“带病运行”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监督企业合法经营。坚决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以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加大事故责任的追究和处罚力度,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四、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十)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排查整治。各村(居)要深入开展草原、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做好火灾源头管控。加强对草原重点部位巡查检查,严厉打击在草原内携带火种、吸烟生火取暖等行为。要认真落实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禁止一切林区野外用火;要进一步强化措施,重点排查整治辖区森林周边的可燃物和其他火灾隐患,实现火种不进山,林区无火种,确保沙坡头区森林草原不发生火灾。

(十一)加大自然灾害及防洪防汛巡查管控。相关村要对自然灾害方面涉及的黄河险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工作台帐,定期进行巡查检查、消除隐患,坚决消除安全监管的真空盲区。

五、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十二)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各村(居)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镇应急预案,健全完善预案的修订、演练和动态管理等工作制度,并加大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检查,督促企业根据经营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十三)设立安全风险网格员。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要整合安检员、灾害信息员等队伍资源,发挥“第一吹哨人”作用,建立一支“一岗多能”的安全风险网格员和应急管理信息员队伍。

(十四)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为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村(居)要配备微型消防站,在镇、村、居建立10到4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各类灾害的初期救援能力。

(十五)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切实做到应急制度、应急人员、应急车辆、应急装备、应急资金五到位。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和协调联动机制,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时刻保持备战状态,对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要前置救援力量,现场布点、严盯死守,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冲锋在前、全力救援、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十六)扎实开展应急管理宣教工作。各村(居),辖区企业、学校应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教育,配合自治区继续实施安全生产“百千万”培训工程和防灾减灾“千场培训”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集中宣讲、发放宣传单、进村入户、送教上门等传统方式,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和应急避险常识,强化警示教育,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推进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灾害预防、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年内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要有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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