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办、中心(所):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力度,切实维护镇域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文昌,避免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起民转刑案件等不稳定因素。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调整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一、文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马晓莉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候选人
副主任:景兆满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政府副镇长
马发祥 司法所所长
成 员:魏广瑜 镇综治中心主任
王 宝 镇综治中心副主任
范对玲 镇人民调解员
潘 琴 镇人民调解员
苏 芳 镇人民调解员
二、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
(一)黄湾村
主 任:张佳勇
成 员: 范秋玲 任海峰 陈芳 张学文
(二)雍楼村
主 任:袁 东
副主任:雍世红
成 员:张晓伟 刘玉梅 赵波 王宝华 尚彩霞
(三)东关村
主 任:曹振华
副主任:黄艳杰
成 员:王玉柱 刘新芳 李福祥 许银莲 马玉虎 胡进琴 李 倩
(四)东园村
主 任:汪 军
成 员:沈学元 马敬涛 赵永清 蒋春玲
张长金 李朝阳 蒋全福 任 文 刘 媛 赵 峰
(五)五里村
主 任:李建国
成 员:史秋梅 张 楠 张元喜 李兰霞 李 慧 魏玉梅
(六)蔡桥村
主 任:王学祥
副主任:王 华
成 员:房玉枝 李晓晶 赵 辉 刘建华 徐国华 张 莹
(七)双桥村
主 任:俞自荣
副主任:张宏伟
成 员:万治忠 李新杰 肖 燕 徐文军 雍 茹 张 婷
(八)郭营村
主 任:刘新忠
副主任: 刘晓东
成 员:徐贵银 董学红 王德全 刘晓莉
三、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
(一)华西社区
主 任: 张 虹
副主任: 李 楠
成 员: 王林艳 张 洁 孙兴贤 李 佳 张嘉妮 邵 莹 张 辉 王玉霞
(二)民族巷社区
主 任:牛 静
副主任:王 静
成 员:叶 婷 马佳慧 王 燕 张 雪 黄 艳 张学琴 刘海银
(三)蔡桥路社区
主 任:孟红英
副主任:王彦尹
成 员:谢艳华 牛慧佳 李凤莲 孙炜瑜 张天玲 吴欣艺 蒋美英 马 英
(四)黄河花园社区
主 任:田学红
副主任:张盈春
成 员:郭志晓 杜淑梅 刘碧瑶 俞慧娟 杨 曦 陶茹艳 詹 婷 孙学珍 张学琴 王秀珍
(五)东花园社区
主 任:冯春燕
副主任:林 微
成 员:晁学茹 肖媛媛 张莉娟 拓万玲 冯香茹 拓明珍 丁秀红 花 玲 孟丽茹
(六)福润苑社区
主 任:卢 清
副主任:陈晓芳
成 员:王春艳 邹进兰 张凤玲 郭 阳 尹佳慧 鲍佳惠 李 莉 冯春芳 鲍彩文
(七)杞香苑社区
主 任:张至静
副主任:靳伊宁
成 员:周诗慧 夏容珍 李晓娟 张 珊 惠金亮 何泽英 王玉霞 牛 莉
(八)福兴苑社区
主 任:袁 杰
副主任:何艳萍
成 员:郭佳瑶 赵慧英 杨锦锦 李燕铭
(九)文昌阁社区
主 任:曹 梅
副主任:张 洁
成 员:王建玲 张 娥 张桂玲 杜凤娟 孙艳丽 何秀娟 李 锐
(十)香山社区
主 任:张玉娥
副主任:马红英
成 员:张春燕 邓 芳 张 缘 谢 婷 杨 婷
(十一)和润社区
主 任:张 琳
副主任:常 荷
成 员:周慧敏 段文霞 冯玉潇 胡 青 胡 霞 潘 琴 马 磊 李园园
(十二)和睦社区
主 任:王林香
副主任:郭苗苗
成 员:袁琦英 童芳萍 陆 佳 刘佳乐 任 娟 周燕慧 宋 燕
(十三)恒祥社区
主 任:徐 媛
副主任:朱丽莎
成 员:刘福菊 马 丁 张 惠 郭晓燕 王金秀 郭秀媛 陆立群
(十四)丰安社区
主 任:高顺萍
副主任:马 虹
成 员:沈永凤 刘淑英 任雅欣 王慧妮 刘文辉 高 昕 马慧敏
(十五)世纪花园社区
主 任:张 万
副主任:李艳萍
成 员:杨妙婷 刘 萍 秦丽新 黄晓雯 王召兰 张 婷 王桂香 周淑斐 马红梅
(十六)西花园社区
主 任:拓万炯
副主任:何 红
成 员:秦晓芳 李亚杰 谢怡浏 杨晓英 吴 姗 杜 萌
(十七)明珠社区
主 任:姜云菊
副主任:姬成露
成 员:张 静 徐银凤 岳 娜 纪莉莎 张雅涵 万文婷 刘海菊
(十八)迎宾社区
主 任:杜春燕
副主任:李淑华
成 员:张 艺 廉月兰 潘秀红 张学娥
四、镇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
(一)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在依法、自愿、平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下开展调解工作。
(二)人民调解员要熟练掌握应当掌握的全面情况和事件全过程,以法律为依据,以说服教育和引导的方法指出其过错和应当承担的责任。调解内容不能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调解协议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人民调解员要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在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书上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完毕后将协议书打印或复写发到双方当事人手中。
(四)人民调解员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人民调解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纠纷当事人收费。
五、各村调委会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领导组织条例》,及早做好预防工作,减少纠纷发生,防止矛盾激化.
(一)受理辖区内各类民间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及时向上级汇报调处情况。
(二)做好纠纷预警工作,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掌握辖区内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防止激化,并及时汇报重大不安定事件。 (三)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调处纠纷。
(四)调解纠纷时,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细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五)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制作笔录,签定调解协议书,并统一保管。
(六)协调配合跨区域矛盾纠纷的调解。
六、社区调委会工作职责
(一)做好社区矛盾纠纷和民间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社会不安定因素,促进邻里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二)坚持防调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减少纠纷发生。
(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政策为准绳,妥善调处矛盾纠纷,防止激化,防止发生民转刑案件。
(四)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五)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依靠群众和各级组织共同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创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