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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昌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14/2020-00263 文号 文政发〔2020〕81号 生成日期 2020-09-04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文昌镇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文昌镇 有效性 有效

各村(居)、各中心办(队)所、辖区各企业:

根据《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卫沙安委发〔2020〕2号)文件要求,现将《文昌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昌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中卫市及沙坡头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文昌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千笑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组长:曾令冲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刘  威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  员: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文昌司法所、民生服务中心、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城建办、各村(居)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队,曾令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刘威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行动的具体执行。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各村(居)、各中心(办)队,辖区各企业负责人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学习教育情况列入年度效能考核内容。广泛学习宣传专题片《生命重于泰山》,列入干部理论学习内容和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子屏、宣传栏、大型标语、QQ、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的政策、法律法规,曝光违规违法典型案例,必须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不能放松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各村(居)、党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司法所、辖区各企业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各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修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促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责任单位辖区各企业

(三)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发生丢失、泄露、污染和爆炸事故。重点排查企业防冻、防凝、防泄漏、防静电等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无证或证照过期企业非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强化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严防危化企业发生事故,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及设备设施安全巡查与维护,及时发现、整治各类隐患。

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辖区各企业

(四)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集中开展四类场所的安全整治,突出抓好老旧场所和新材料新业态突出的风险管控,要大力整治易燃易爆、高层低下、人员密集、物流仓储等重点单位场所火灾隐患。组织力量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督查,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高层建筑和公共娱乐场所及仓储、生产、住宿“三合一”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安全标志配置,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生产安全隐患的排查排除。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五)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全方位构建安全共建共治机制,扎实推进农村道路交通领域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以防范应对大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为重点,加强路面通行秩序管控,加强农村道路管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农用车辆、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农村道路、桥梁、涵洞、高边坡等场所安全监管,消除道路交通漏水等安全隐患,严防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六)城市建设安全整治。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技术和质量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控。全面排查整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严防毋塌、高处坠落等事故发生。加强对建筑分包单位和外包作业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资质范围承包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工程行为。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城建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七)输油气管道安全整治。深入排查开展石油天然气、燃气等各种易燃易爆品输送管道安全排查,整治隐蔽致灾隐患情况;建立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情况,以及建立完善燃气使用环节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台账,排查整治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情况。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八)校园安全整治。加强对校园内外安全隐患排查,对学校商店及周边校外学生食宿点、餐饮店、饮食摊点进行监管,排查学校周边的无证经营摊点和游商小贩。对学校食堂和学校采购的用于学生集体使用的食品、药品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学校落实责任,保障食品、药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防溺水、防踩踏等安全知识教育,做好防震、防火灾等应急演练,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九)防汛抗洪安全整治。以汛期安全防范为重点,集中开展水域(包括河道、湖泊、水库、蓄水池、渠道、淤地坝及泄洪工程等)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重点水域及涉水工程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帐,强化安全警示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完善,强化汛期应急值守和巡查巡护,坚决消除安全监管的真空盲区。加强涉水安全宣传教育,强化群众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洪涝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和溺水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蔡桥村、双桥村、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十)农业农村领域安全整治。相关村要加大对养殖场等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检查场内用电、用水、消防设备运行情况,严防各类火灾的发生;强化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检查,做好用火、用电、特种设备工作的监控,严防火灾、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加强设施农业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检查力度,严防农业事故的发生;加大对农机和农用车载人的检查力度,对违规使用农机、违规载人的要严厉处罚。

责任单位:雍楼村、东园村、双桥村、郭营村、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十一)商贸流通领域安全整治。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高层建筑和公共娱乐场所及仓储、生产、住宿“三合一”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公共娱乐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营业期间动火施工等违法行为,落实预防措施,降低事故风险,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承办大型活动的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有关手续,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预防措施,加强安全监控,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继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督促有关场所单位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测等工作,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安委会办公室

(十二)旅游、文化、体育等场所安全整治。切实提高旅游、文化、体育等场所安全意识,加强旅游、文化、体育等场所安全管理,集中开展旅游、文化、体育等场所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强化旅游、文化、体育等场所的安全保障。认真排查各旅游景点是否停业,并重点排除景区圩塌的潜在风险和景区道路交通、消防、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防雪、防火、防冻、防圩塌等措施到位,保障游客安全。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

各村(居)、相关中心办(队)所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和时限。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

各村(居)、相关中心办(队)所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开展对标对表明查暗访。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报上级部门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涉及多领域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问题隐患,都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

各村(居)、相关中心办(队)所、要在各企业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问题隐患“清零”工作。全面梳理、认真汇总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台账,逐项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已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复查验收清单,做到“谁牵头、谁验收、谁负责”,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复、不反弹。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

各村(居)、相关中心办(队)所、要在各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查找和堵塞漏洞,巩固整治成效,每年底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报送迎水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对各村(居)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村(居)要压实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各企业要加大投入力度,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切实保障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相关中心办(队)所要明确负责人,负责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本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

(二)明确责任,强化分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认真排查本企业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各村(居)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综合行政执法队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三)即查即改,突出实效。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村(居)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及时上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坚决给予关停取缔;对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的,报上级主管部门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绝不姑息。

(四)强化督导,总结经验。要把专项整治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贯穿到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各村(居)、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一季一报”制度,整治情况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报镇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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