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农牧林业科技局:
根据《关于对沙坡头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抽查验收情况的反馈意见》会议要求,我镇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 宁夏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检查验收方案》(宁农产权办〔2018〕2号)以及《中卫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卫党办发〔2018〕24号)对我镇8个行政村逐村排查,进行自查自验工作,现将我镇自查自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汇报如下:
一、 文昌镇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文昌镇清产核资报告不符合《宁夏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方案》要求的格式,未形成检查验收资料;
2. 我镇集体经济组织产权确权结果无备案登记;
3. 相关档案资料收集不全。
二、 各村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村未严格按照清产核资七个步骤进行,在评估处置步骤,核实步骤,确认步骤,没有小组成员签字,没有会议记录,没有会议记录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和签到册;
2.清产核资报表填写不全、不规范;
3.未形成村级清产核资自查自验资料。
三、整改结果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已责令限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1. 文昌镇清产核资报告已按照要求格式重新整改;
2. 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确权结果公示资料已收集备案;
3. 将各村未收集齐全的档案资料,已收集齐全;
4. 部分村清查工作过程中,无成员签字,无会议记录等资料的,现已全部补齐;
5. 清产核资报表填写不全、不规范的,已要求会计全部整理完善;
6. 各村将整改情况已写整改报告上报镇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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