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14/2018-88690
  • 文政发〔2018〕264号
  • 沙坡头区文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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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12月03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关于文昌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验收整改情况报告
文政发〔2018〕264号
时间:2018年12月03日 来源:沙坡头区文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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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农牧林业科技局:

根据《关于对沙坡头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抽查验收情况的反馈意见》会议要求,我镇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 宁夏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检查验收方案》(宁农产权办〔2018〕2号)以及《中卫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卫党办发〔2018〕24号)对我镇8个行政村逐村排查,进行自查自验工作,现将我镇自查自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汇报如下:

一、 文昌镇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文昌镇清产核资报告不符合《宁夏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方案》要求的格式,未形成检查验收资料;

2. 我镇集体经济组织产权确权结果无备案登记;

3. 相关档案资料收集不全。

二、 各村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村未严格按照清产核资七个步骤进行,在评估处置步骤,核实步骤,确认步骤,没有小组成员签字,没有会议记录,没有会议记录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和签到册;

2.清产核资报表填写不全、不规范;

3.未形成村级清产核资自查自验资料。

三、整改结果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已责令限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1. 文昌镇清产核资报告已按照要求格式重新整改;

2. 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确权结果公示资料已收集备案;

3. 将各村未收集齐全的档案资料,已收集齐全;

4. 部分村清查工作过程中,无成员签字,无会议记录等资料的,现已全部补齐;

5. 清产核资报表填写不全、不规范的,已要求会计全部整理完善;

6. 各村将整改情况已写整改报告上报镇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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