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14/2017-88672
  • 文政发﹝2017﹞24号
  • 沙坡头区文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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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7年02月09日
关于印发《文昌镇乱占乱建乱挖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政发﹝2017﹞24号
时间:2017年02月09日 来源:沙坡头区文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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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为严厉打击乱占乱建乱挖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宁夏土地管理条例》《中卫市耕地破坏鉴定暂行办法》《中卫市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文昌镇实际及2016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2016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摸清文昌镇乱占乱建乱挖现状,依法查处一批典型重大违法案件,纠正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和在城市规划区内拟征、未征土地上强行搭建等违法行为,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批此建彼、手续不全等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二)借养殖用地名义乱占乱建违法违规行为。

  (三)擅自在城乡结合部和各乡镇集镇周围及村庄巷道乱占乱建乱搭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四)借新农村建设、征地拆迁、生态移民之机乱占乱建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五)占用基本农田建设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2月10日—2月15日):各村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方案,特别对“三乱”违法违规作为本次治理整顿的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为治理整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2月16日—5月31日):各村要 成立专项治理小组,结合2016年卫片执法检查,对各村所有在建、代建工地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加大巡查,建立档案。同时,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六十八条规定,责成建设单位和个人恢复原貌;拒不拆除的由镇政府负责组织,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及各有关部门配合,全力拆除违法违规建筑。情节严重的,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镇政府配合调查清情况,形成案卷,移交具有执法权限的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立案查处。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17年6月1日—6月15日):建立日常巡查、联合拆除、督查督办机制,对各村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治理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工作落后的村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四、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将文昌镇乱占乱建乱挖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落在实处,成立文昌镇乱占乱建乱挖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汪文奎任组长,镇武装部部长刘文祥任副组长,冯坚、孙媛、范学鹏、王施晨、各村(居)书记为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环境治理办公室,冯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乱占乱建乱挖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整治工作,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跟踪问效。涉及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主要领导,负责抓好本村整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整治任务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让群众正确理解,主动配合。要采取多种形式集中报道整治情况,公开曝光一批违法典型。对主动纠错的要大力宣传、树立典型,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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