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为深化农村改革,探索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村土地资本运营和管理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卫市沙坡头区政府(卫沙政办发[2017]107号)关于印发《沙坡头区2017年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17年开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主线,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使用权流转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建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和发展活力,增加农民经济收入,保持农村社会长期稳定和繁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民意,注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强化政策引导,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真正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
2、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通过对“家庭承包、统分结合”的农村土地经营责任制实行股份制改革,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由物权转变为资本,以股份的形式确认和落实它的收益权,积极探索和建立农村土地资本运营和管理机制。
3、坚持维护农民权益的原则。在实施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改革试点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民的合法权益,兼顾当前利益,让农民获得长期、稳定的土地收益。
4、坚持依法建社的原则。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建社,必须按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章程,按章办事,确保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运作机制和运行模式
(一)组织形式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坚持“农户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自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申请工商注册登记,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让入社农民真正成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股东。
(二)利益联结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股本由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村集体资金入股、机动地作价入股和合作社公积金、财政补助资金入股构成。入社农户除享受自身所有的承包土地经营权股份保底的一次收益分配外,根据土地股份合作社盈利状况,也应享受村集体资产乃至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带来的收益二次分配。
(三)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架构模式
1.按照土地股份合作制制定《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股东大会制度下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运行机制。
2.理事会聘请有一定市场经营能力的人员为经理,经理与合作社签订产量、费用、奖赔协议。经理根据理事会生产经营方案,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生产成本预算、产量指标等,交由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3.根据市场需求和入社社员意向,提出 “种什么、如何种”,以及具体的生产经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作出决定。
4.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采取“订单式、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方式,实行统一品种、种苗、种植、管理、收割、销售的“六统一”一体化经营模式,即,实现生产管理一条龙,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
三、主要工作环节
1.统一认识,制定方案。加大对农民群众的宣传引导,对农民比较关心的土地合作的范围、步骤及利益分配等问题,讲细、讲透,做到家喻户晓。
2.依照法规,制定章程。《章程》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总纲。《章程》要明确合作社的经济性质和经营范围、社员和股权设置、社员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和职权、财务制度和收益分配及附则等内容,从机制上保障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正常运作和每一位入社社员的切身利益。
3.确定权属,定员设股。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入股农户等要签订入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凡入社农户均要与合作社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委托)协议,申明“愿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股份形式参加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并注明田块的坐落、四至和面积等情况,并规定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性质;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农户,以现有凯歌村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面积为依据,股份份额以该户入股的土地面积来确定,每亩为1股,折价750元;村集体股份以入股的资金为依据,以实际数额计算,每750元为1股(含村集体机动地,每一亩为1股)。
4.规范程序,严格操作。主要做好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村委会集体资金、机动地入股及分户明细台帐的建立,银行帐户开设、《股权证》的填写与发放等工作。
四、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
(一)改革后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必须按照财政部、农业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财务收支情况和资产营运状况,必须定期向股东公布,实行社务公开。
(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合作社种植优质农作物和其他相关的经营收入和国家及有关部门扶持资金。当年收益按以下程序进行分配:(1)兑现农户土地股权保底分红;(2)弥补上年度经营亏损;(3)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及风险金;(4)剩余部分按股份进行二次分红。
(三)经营收入分配,按《章程》约定实行入股社员“保底分红+二次分红”的办法,村集体资产股权只参与二次分红。保底分红,参照本镇范围内大户土地流转价格确定;二次分红,根据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经营收益和国家及有关部门扶持资金,控制在全镇地租平均水平的10%以内,具体比例、数额由土地股份合作社理事会提出方案,提交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年终财务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并经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须报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五、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方法与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7月1日-30日)。镇、村建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落实人员和分工,组织宣传和实施,明确工作责任。
(二)制定方案阶段(2017年7月1日-30日)。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在“调查研究、听取意见、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制订本村实施土地股份合作社方案,摸清底细、量化资产、设置股权。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8月1日-11月20日)。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召开首次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颁发土地股份合作社《股权证》,向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备案,宣告土地股份合作社正式成立。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村级财务领导和农业领导为副组长,镇纪委、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及雍楼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雍楼村在村党支部及村委会的领导下,建立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具体实施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主要从村“两委”班子、村监会、村民组长、党员和村民代表中产生,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改革试点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二)加强政策指导。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村土地合作社改革工作主体责任,负责具体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抓好资产量化,股权设置等环节的具体指导和检查监督;严格把握政策,必须事先广泛入地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土地股份合作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办公室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积极争取国家惠农政策和自治区、市农业农村项目资金,全力以赴支持文昌镇雍楼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建立运营,促进其健康发展。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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