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有关企业:
2017年9月17日17时25分,中卫市大河厂家属区供水分离移交改造项目施工方在作业时,不慎将该小区地下中压管线燃气管道挖破,引发燃气泄漏。2017年10月5日18时50分,由市应理集团负责建设的滨河首府小区供热管网工程在施工时,施工机械将天然气管道挖坏。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迅速处置,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事故造成用户供气中断,给周边居民群众生活带来了不便和恐慌。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意识淡薄,认识不到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为了认真做好输油输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沙坡头区委、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确保十九大期间的安全稳定。根据《沙坡头区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输油输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卫沙安委办发[2017]84号)要求,现制定《文昌镇加强辖区输油输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油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输油输气管道铺设呈现快速增长趋势,管道运输已成为石油天然气生产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村(居)、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输油管道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安全监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强化监管手段创新,落实监管责任,坚决防范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事故及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落实油气管道安全监管责任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油气管道输送企业要依法承担管道保护、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管道保护、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管道保护、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油气管道项目报批之前,企业要依法对管道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辨识与分析项目潜在危险和有害因素,确定其符合安全生产和管道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提出管道保护和安全生产对策措施;依照安全技术规范,科学确定管线材质、管道壁厚和防腐措施。油气管道项目依法经过核准后,企业要依照相关规范组织管道建设,确保管道安全保护设施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未经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合格的,不得开工建设。油气管道建成后,企业要依照相关法规及时设置管道标志,经试运行后,立即组织竣工验收并建立全套管道项目档案。要制定油气管道安装时间、生产状况、安全巡视等基本信息台账。油气管道运行过程中要健全监护制度,加强检测维修,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排除隐患;对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管道,要及时更新、改造或停止使用。对在油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的建设单位,应会同油气管道输送企业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有关油气设施的保护方案,采取专人现场指导作业等相应有效的保护措施,方可开工建设或施工。
(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执行“一票否决”。各村(居)要将管道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辖区内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尤其涉及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的项目,要及时督促企业办理相关施工作业手续,有效制止油气管道周边违规施工、违法占压、损毁管道设施等行为。
三、切实提升油气管道安全监管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人武部部长刘文祥为组长,镇安委办成员为成员的镇输油输气管道安全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振文任办公室主任。确保镇辖区油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加大政策宣传。各村(居)和管道企业要建立齐抓共管的管道安全宣传教育机制,要充分利用村(居)宣传专栏、电子屏幕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油气管道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典型事故案件警醒震慑作用,不断增强全社会油气管道保护意识,提高公众油气管道保护的自觉性。
(三)开展隐患整治。各村(居)、有关企业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建立问题台账及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措施、时间及责任人,组织精干力量开展集中整治,限期解决安全隐患。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责令停产停工或停止使用,坚决防止油气泄漏事故发生。
各村(居)于2017年10月26日前将《文昌镇输油输气管道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整改台帐》报镇安委办。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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