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企业:
当前端午节、开斋节及夏季高温、汛期即将来临,雷电、暴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增多,极易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切实做好全镇端午节、开斋节及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沙坡头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卫沙安委办发〔2018〕60)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端午节、开斋节期间,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高峰,人流物流车流更加频繁,加上夏季高温、汛期的到来,这段时期历来是各类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各村(居)和企业要强化红线意识,高度重视高温和汛期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充分认清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要切实把端午节、开斋节及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针对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特殊性、复杂性,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早准备,组织人员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查改安全隐患。各村(居)要重点做好居民危房及危房周围,危墙及高墙旁因内涝淹没的下水道,涵洞马路两边的下水道,窨井、电线杆及高压线塔,河床、水库、渠道、泄洪区、危房、危墙附近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确保端午节、开斋节及夏季高温、汛期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加强高温灾害防范应对
各村(居)要加大对防暑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防暑主体责任意识。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暑降温措施管理的规定,并落实好保障措施。一是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二是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三是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加强对从业人员劳动保护工作。要合理调整高温、露天、高空作业的班次,妥善安排高温期间职工的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作业。不得安排室外作业劳动者加班,以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四是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同时,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狠抓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一是加强检查巡查。加强对“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监控,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危险化学品储罐应加强温度、压力和液位监控,确保冷却喷淋装置及报警装置完好;库房应确保通风、降温设施完好,化学品规范存放,严格控制存放数量,特别是遇水、遇潮发生反应的危险化学品要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确保储存安全。二是加强作业管控。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电、吊装、危险化学品仓储、装卸运输、检修施工等各项特种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三是加强设备管理。要做好生产装置、设备和安全设施的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防汛、防泄漏等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运行。加强油气管线巡查,防止雷电、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建设施工。督促企业做好施工现场防汛工作,根据天气变化,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工序;加强对基坑开挖、土方石施工的检查和监控;做好对斜坡、高切坡、管沟开挖等作业和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现场监控,落实专人负责,发现险情时要果断处置;强化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和塔吊、施工用电等较危险部位及环节的检查,重点检查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的灵敏程度;督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遵守标准规范,在雨后施工前,要检查用电设施和线路是否完好,确定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加强对施工现场宿舍、伙房、办公室和仓库等临时设施的安全排查和管理。
(三)交通运输。要强化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农用车辆、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渣土车、农村“五小”车辆安全监管,强化路面检查管控。开展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农村道路、桥梁、涵洞、高边坡等场所安全监管。要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管,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四)消防安全。要紧盯“重点”消防单位,督促高危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持续开展建设工地、集体宿舍、工业园区、物流仓库、养老院等专项整治;对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持续深化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五)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宾馆饭店、高层建筑、车站、机场、商场、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做好大型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全面细致排查隐患,切实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好人员疏导预案,必要时要控制人员流量,确保人员安全。要把商场、体育馆、电影院等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灭火能力和应急疏散预案作为重点开展全面检查,严厉打击堵塞和锁闭出口、挤占消防通道等行为。
(六)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加强对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措施和设备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加强对储存场所的防潮、防涝、防坍塌、防山体滑坡、防雨水倒灌等防范措施的检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排除。加强仓库内的堆放管理,严禁超高、通风不畅等现象。
(七)城乡平房中的危房。镇民生服务中心要对全镇城乡平房中的危房进行摸底排查,特别要注重平房中的危房和地面沉降区域房屋等受到积水可能带来较大危害的部位开展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各类平房中的危房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突出饲料加工、印刷等工贸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开展对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地下工程、暗沟、地坑、废井、地窖等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
(九)职业病及粉尘防爆专项整治。以粉尘、有毒、易爆等危害因素治理为重点,突出对原料储存、包装和装车等环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依法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或淘汰退出。要重点排查有关企业是否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尘、降尘、防止爆炸;员工是否佩戴防护用品;是否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是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培训教育;是否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各类除尘、降尘、防爆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是否编制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配备了相应器材;是否组织了应急演练,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确保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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