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14/2018-29225
  • 文政发[2018]120号
  • 沙坡头区文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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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8年05月08日
文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控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政发[2018]120号
时间:2018年05月08日 来源:沙坡头区文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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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吸烟危害的认识,更好地倡导和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全面营造无烟环境,深入推进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根据《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沙坡头区控烟工作的通知》卫沙民社发〔2018〕5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奋斗目标,实现所有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全面控烟,积极创建无烟单位,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营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加强我镇控烟工作的管理,现成立镇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广文(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卢 珊(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李 静(镇民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梦秋(镇民生服务中心干部)

    张学文(黄湾村党支部副书记)

    袁 东(雍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曹振华(东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汪 军(东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学祥(蔡桥村村委会主任)

    李建国(五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俞自荣(双桥村党支部书记)

   王永福(郭营村党支部书记)

   任彩云(华西社区居委会主任)

   周秀玲(民族巷社区居委会主任)

   孟红英(蔡桥路社区居委会主任)

   申慧霞(东花园社区居委会主任)

   卢 清(福润苑社区居委会负责人)

   田学红(黄河花园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生服务中心,由李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比较完善的控烟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督导体系。

  (二)控烟履约,人人有责,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应起表率作用,带头做好控烟履约工作,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

  (三)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作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全面控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四、加大宣传教育,推动无烟环境创建工作

   各村(居)要采取多种形式,围绕吸烟与健康等深入开展烟草危害的宣传教育活动。要从控烟健康宣传教育入手,积极实施健康干预,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要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LED电子屏等进行控烟知识宣传,通过播放控烟公益广告、制作控烟宣传牌、控烟标识、控烟宣传画册、开展广场宣传、举办健康讲座等形式普及烟草危害知识。每年“世界无烟日”利用宣传橱窗、知识讲座、印发控烟宣传材料等方式,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控烟的舆论氛围。在办公区主要入口处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警示牌,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都要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提醒单位职工和外来人员不得在禁烟区吸烟。会议室等禁烟区域内,墙上张贴禁烟标识或会议桌上有禁烟标牌,不得放置烟灰缸,地面无烟蒂、烟渍,来客不敬烟,提高全民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制吸烟的自觉性,逐步形成“人人监督控烟、处处劝阻吸烟”的良好局面。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给全民建造一个健康、向上、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的重要工作,各村(居)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控烟工作责任,确保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控烟氛围

   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积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控烟工作氛围,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其中

  (三)上下联动,确保监管工作到位

   各村(居)要紧紧围绕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依照无烟工作标准,如期高质量完成控烟工作,同时,根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能,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监管工作达到全覆盖,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实现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目标。

  (四)建立巡检机制,确保控烟实效

   1、各村(居)要劝居民群众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和禁止用烟接待群众等指标纳入精神文明、行政管理考核和评先评优内容,把控烟工作纳入村(居)年终考核指标,切实落实控烟工作,提高控烟工作效果。

   2、各村(居)要做好控烟工作的相关资料、文件、档案的汇总和保存,以迎接上级部门的考核和验收。镇控烟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居)控烟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或行动迟缓的村(居)及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以形成浓厚的无烟环境监督舆论氛围,确保我镇控烟禁烟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

   3、申请创建市级“无烟单位”的村(居),要做好本村(居)的控烟禁烟工作和自查工作,并填写市级“创建无烟单位申报表”于5月11日前将纸质版上报至镇民生服务中心(镇东一楼),市爱卫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居)创建“无烟单位”进行督导考核、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20185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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