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14/2018-22525
  • 文政发〔2018〕118号
  • 沙坡头区文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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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8年05月07日
文昌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镇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文政发〔2018〕118号
时间:2018年05月07日 来源:沙坡头区文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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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危化企业:
  为深入推进全镇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沙坡头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沙安委办发〔2018〕44号)要求,镇政府决定,从2018年5月7日起至10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实现全镇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镇长姜广文为组长、镇人武部部长刘文祥为副组长、镇安委办成员为成员的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检查范围
  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企业。
  四、检查内容
  1、未取得相关许可,擅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
  2、未经过正规设计,存在违法建设、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违法行为的;
  3、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不落实,未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
  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未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对本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不清楚、不掌握的
  5、未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辨识、评估及备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未建立安全监测监控体系或体系不稳定不可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到位的;
  6、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的配置和运行不完好;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报警时,岗位人员未及时到现场确认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等安全仪表系统管理不规范的;
  7、危险化学品仓库存在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泄漏物料不及时处置,现场有“跑、冒、滴、漏”等现象的;
  8、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违反有关国家标准要求,未建立并严格落实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
  9、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罐区未配置避雷、防静电设施并定期检修、检测的;
  10、未审核承包商的资质和安全生产业绩,未对承包商实施入厂前安全教育,未对承包商作业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过程监控,未有效防控作业安全风险等承包商管理不到位的;
  11、未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和备案,应急预案未与沙坡头区人民政府有效衔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不到位的;
  12、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备案,并建立流向登记的;
  13、每年、每季度末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统计分析表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
  五、时间安排
  从2018年5月7日至10月20日,结合全镇“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5月7日至5月30日)
  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清单台账,逐项整改到位。各(村)居要将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摸,并将汇总数据上报镇安委办。
  (二)重点检查整改阶段(2018年6月1日至9月30日)
  镇政府将会同区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的隐患排查。切实加强隐患整改工作,对一般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能立即组织整改的,立即组织整改,不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企业,应实施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隐患,整改期间应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确保在整改期间不发生事故,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的企业一律进行行政处罚。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镇安委会办公室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完善档案资料,并形成专项工作总结报区安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村(居)、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切实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并限期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加大处罚。镇政府将会同区安监局等执法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加强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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